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指出,承德市将统筹全市风、光资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建设,统一组织资源开发配置,各县区不得自行与企业(个人)签订资源开发协议,已开发的需报市政府重新审定,未开发利用的风、光资源,均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发利用。
意见中还指出,优先本市的新能源设备企业开发建设,并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产品的本地利用。
附政策原文: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3/19/172270.html
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指出,承德市将统筹全市风、光资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建设,统一组织资源开发配置,各县区不得自行与企业(个人)签订资源开发协议,已开发的需报市政府重新审定,未开发利用的风、光资源,均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发利用。
意见中还指出,优先本市的新能源设备企业开发建设,并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产品的本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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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河北华电晋州150MW集中式光伏项目一期(100MW)EPC总承包中标结果近日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21274.55万元中标,折合单价约2.127元/瓦。该项目位于石家庄晋州市,规划建设100兆瓦光伏发电系统,配套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含一台100兆伏安主变压器,并建设24公里送出线路,接入润泽220千伏变电站。作为整体150MW项目的首期工程,该标段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调试等全过程总承包工作。中标单价反映出当前华北地区大型地面光伏项目在设备与施工成本优化背景下的市场化价格水平。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8月3日公示2026年绿电直连第二批拟安排项目清单,共4个项目,总装机规模36.25万千瓦(即362.5兆瓦),其中风电9.25万千瓦、光伏27万千瓦。此次公示依据相关通知要求,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建设方案评审后形成,公示期为8月3日至7日,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此前,河北省已分两批公布39个绿电直连项目,累计规模达571.396万千瓦。本次公示项目为后续待审项目中已获评审意见和电网支持意见的部分,其余项目将视意见出具情况适时公示。
2026年第三季度,国网邢台供电公司于7月27日发布邢台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数据显示,全市18个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接入评估等级全部为“绿色”,表明该区域电网具备充足的消纳与接入能力,暂无容量受限情况。所谓“可开放容量”,指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允许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的剩余承载空间;“绿色”等级代表当前阶段可正常受理并网申请,无需等待或限制。该信息旨在为光伏投资者、开发商及农户提供权威、透明的接入指引,助力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此次公布覆盖全域县域,体现了邢台地区配电网支撑能力的整体提升。
本文介绍了甘肃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建设进展与生态效益。该项目位于腾格里沙漠边缘荒漠地带,占地约5.85万亩,总投资91亿元,是我国首个面向沙戈荒地区、集成防沙治沙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的新能源大基地示范工程。作为“陇电入浙”特高压外送通道的配套电源,项目采用“点对网”模式,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0亿千瓦时,可替代标准煤150.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2.8万吨。目前工程正高效推进,已完成大部分场地平整与基础施工,计划2026年11月底全容量并网。项目创新实践“板上发电、板下治沙、板间种植”立体开发模式,兼顾清洁能源生产与荒漠生态修复。(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1日发布《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电网项目落地、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文件围绕规划衔接、前期审批和属地协调三大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全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纳入省级电力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项目管理,保障用地用林用草需求;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涉河、生态红线、林地、用地、压覆矿产、规划许可及环评等环节,推行联合审批、“即报即审”等机制;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市县建立协调机制,压缩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落实征地补偿,加强市政与电力设施空间衔接,并维护电网建设秩序。全文聚焦提升电网建设效率与政策协同性。(198字)
《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将退役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组件等新能源设备正式纳入再生资源范畴,拓展了再生资源的定义边界。草案旨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文件明确了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强调规划引领与网点建设,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融合发展。同时,鼓励探索碳减排核算与激励机制,推广积分兑换、绿色信用等公众引导措施,并支持逆向物流、数字化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创新回收模式。草案还细化了经营规范、安全环保要求、信息报送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全面强化全链条监管与行业规范化发展。(199字)
截至6月底,河北电网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2502.53万千瓦,占区域电源总装机的27%,标志着其绿色能源发展迈入新阶段。“十四五”以来,国网河北电力通过规划引导、基建升级与技术创新三方面协同发力:一是坚持规划前置,滚动开展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分析,科学引导项目向承载力充裕区域布局,并优化并网技术规范与业务流程;二是加大配网投资,年均中低压配电网投入超70亿元,重点改造农村薄弱电网,缓解反向送电导致的设备重过载问题;三是推进微电网示范建设,如平山营里、邯郸涉县等项目,有效平抑功率波动、提升末端电压质量与就地消纳能力,为新型配电体系建设提供实践样本。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于7月14日公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3.45亿元中标。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属国内首批海上光伏示范工程之一。中标标段对应海上光伏区第②号施工区域中尚未建设的部分,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25.66MWp(该区域总规划直流容量285.91MWp,其中60.25MWp已建成)。工作内容涵盖光伏发电单元、汇流与变电设备、控制保护系统、电缆栈桥等建安工程,以及至海缆转化点的集电线路敷设。合同工期16个月,计划自2026年7月20日启动,至2027年11月20日完工。
河北石家庄灵寿县风光储氢一体化基地光伏(一期180MW)项目于6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灵寿县陈庄镇,装机容量180兆瓦,由57个光伏发电子单元构成,涵盖施工建设、档案移交等全流程EPC总承包任务。面对地形陡峭、地块分散等困难,中国电建贵阳院团队坚持“绿色发展、精益建造”,克服极端天气与地质挑战,实现安全零事故、质量全达标。项目注重生态协调,最大限度保留原有地貌,探索“山地光伏+生态农业”融合发展模式。投运后年均发电约2.6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8.37万吨,显著降低碳排放;同时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后续将推进竣工验收工作。
7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基金将聚焦四大方向:优化传统优势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布局未来及海洋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能源与节能降碳领域,清单重点支持高效光伏(含新型薄膜、异质结、钙钛矿技术及BIPV、柔性组件、光储一体化)、高端风电(大型整机及主轴轴承、碳纤维叶片等核心部件)、绿色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涵盖低能耗制氢装备、高压/液氢储运容器、燃料电池)、新型储能(固态、钠离子、全钒液流电池及关键材料)。此外,还纳入绿电算力协同、深远海风电与海上光伏、海上风电制氢、海水制氢,以及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生物质能源等配套方向。(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