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498号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6-03-13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有关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决定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一)2016年,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经我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批复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二)上述试点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已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拟定适合本省(区、市)电网特点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于2016年5月底前报我委。

(三)我委统一组织试点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上述试点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成本监审结果,认真测算当地电网输配电价总水平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原则上2016年10月底前报我委批复。情况复杂的地区可适当推后。

(五)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由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直接组织实施,有关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区域监管局做好配合工作。

(六)未纳入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也要抓紧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准备工作,组织力量对当地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模拟测算输配电价总水平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为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打好基础。

二、认真总结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经验

(一)已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总结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后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2016年5月1日前报送我委。

(二)已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完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测算办法,以及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建立合理交叉补贴资金回收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2016年6月底前报送我委。

三、进一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

(一)在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基础上,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电网成本监管,探索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引导合理有效投资,促进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探索建立对电网企业投资后评估制度,对企业不合理、无效的投资和成本,不予纳入输配电价。

(二)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及各地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进展,健全和规范市场交易规则,稳慎推进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市场化,建立电力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制度,鼓励和支持地方探索完善电价市场化条件下的监管方式。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方位、多角度研究解决本地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中面临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工作。

(二)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电网企业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1849号)要求,详细整理、认真审核电网上报的相关资料,建立输配电价管理数据库,完善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制度,并及时通过纵向网报送我委价格司。

(三)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指导各省级电网企业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相关工作,客观、真实提供电网成本、投资、电量等信息及证明材料,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3月7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3/13/172741.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0:40:36

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1:32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中电联规划发展部主任张琳解读《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4 16:23:34

当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力推进,电网是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环节,对保障国家能源电力安全、促进绿色转型新业态发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挥关键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化新时期电网顶层设计,提出面向2030年、展望2035年的电网发展方针和目标愿景,围绕七个主要方面、明确28项任务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电网更好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大局提供了政策引领。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三︱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4:51:02

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光热发电集热电转换和常规交流同步发电机于一身,具有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功能,以及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的总装机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一︱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 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32:22

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我国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二︱推动光热发电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28:24

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强光热发电综合要素保障,支持光热发电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3:0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1:48

为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三级调研员姚有根被查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12-22 15:13:26

日前,经中共芜湖市委批准,芜湖市纪委监委对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三级调研员姚有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河南:推进登封市、郑州市上街区和航空港区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工作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6 09:05:43

12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完善现货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化电量比例。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推进登封市、郑州市上街区和航空港区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工作。支持依托增量配电网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打造新型有源配电网。持续加强电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推动全市10千伏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