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山西省长李小鹏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做的《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启动实施光伏扶贫试点”。而作为光伏扶贫中比较成熟的模式,“农光互补”可以成为全省推进光伏扶贫的重要抓手。
所谓“农光互补”就是棚顶太阳能发电,棚内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型发展模式。通过建设棚顶光伏工程实现清洁能源发电,最终并入国家电网,同时在棚下将光伏科技与现代物理农业有机结合,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既具有无污染零排放的发电能力,又不额外占用土地,可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实现光伏发展和农业生产双赢。
截止至2012年,中国蔬菜种植面积达2.95亿亩,全国的蔬菜大棚面积保守估计在5000万亩左右,可见光伏农业大棚的市场极为广阔。据悉,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已经在山东、江苏、江西等传统农业大省进行了一定程度推广,而这些省份的光照条件均不如山西省好,荒滩土地不如山西省多,发展光伏农业大棚,山西省有着更为得天独厚的优势。
另外,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3月我国规模较大的“农光互补”蔬菜大棚、“渔光互补”水产养殖、光伏畜禽养殖大棚项目等已经达到400多个。业内专家认为,如果在全国大面积、大范围地推广光伏农业产品,短期市场可达千亿元规模,在5年内可达到万亿元规模。其中,长治市潞安太阳能50兆瓦光伏农业科技大棚项目已经落地,总投资5亿元,占地2450亩,规划建设766个大棚,年均发电约6000万千瓦时,年发电收益预计6000多万元,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2000多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7万吨,减少粉尘排放1.5万吨,预计还可通过种植、观光、采摘获得年收益3000余万元。
现在,光伏农业在前期的系统设计、技术等方面得到了快速发展,国家在政策方面的支持也将越来越完善。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提及:“部分废弃土地、荒山以及农业大棚、滩涂等,若建设分布式项目,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且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可执行当地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电网企业参照分布式电源通过“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接入服务”。
据申晨芳介绍,“农光互补”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可以有效解决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和开发绿色清洁能源的问题。在众多的新能源中,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能源,极具增长潜力,在倡导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的全球背景下,“农光互补”模式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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