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局2月24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光伏电站备选项目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对电站光伏电站申报和备案做了详细规定。
通知称此次申报备选项目的条件包括能在2016年6月底前开工,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并网发电;分布式光伏电站(指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的容量不大于2万千瓦,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容量不大于5万千瓦;已纳入国家规模计划指标但未按照计划开展项目建设的企业及有倒卖项目行为和违规参与倒卖项目行为的企业申报项目不纳入备选范围。
3月10日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县市或企业报送的备选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并对项目进行排序;审查结果和项目实施方案(1份)以正式文报送我局。每个市州报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其它项目市州可作为储备项目,超过5个的,省能源局依次取前5名进入项目评优。
湖北省能源局将于4月底前开展项目评优,确定项目排序,明确列入备案计划和2016年规模指标的项目。
以下为相关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