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中提出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扶贫、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光伏发电与种植、养殖业结合,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鱼塘、大棚等农业设施,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跨区域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输送通道项目,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在贫困地区规划布局建设。探索资产收益扶持,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光伏、水电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摘掉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贫困县帽子,推进通渭县、清水县风电资源开发,支持清水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大对定点扶贫县光伏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基本达到目前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