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发改能源[2015]313号 关于印发《黄石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1-06 23:59:59

EC截图_20160107104728



黄石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资金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有效贯彻落实《黄石市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黄政办发〔2014〕31号文),方便项目业主(含单位和个人)办理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鼓励支持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实施补贴

第一条 凡在黄石境内投资建设的、具备独立核算,手续齐备,且已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网发电的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均为补贴对象。

第二条 补贴标准

(一)所有补贴对象均按发电量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享受补贴。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享受每千瓦时0.1元的的补贴外,再另行给予适当补贴:

1、在黄石境内投资建厂生产光伏组件且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每千瓦时再补贴0.1元。

2、光伏项目使用黄石本地产品和劳务,按其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予以补贴(计算公式:补贴金额=使用产品和劳务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0.1元/千瓦时*发电量)。

第三条 补贴来源

(一)黄石城区的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市区两级6:4比例分级负担。

(二)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冶市和阳新县的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分别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按补贴标准全额补贴。


 
第四条 补贴办理

(一)项目业主到所在地发改部门领取《黄石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予以填报。

(二)资料审核

1、光伏项目业主办理补贴,需带齐以下资料:《黄石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居民光伏项目带居民身份证)、项目备案证、并网验收证明、电费清单等。

2、在黄石境内投资建厂且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办理补贴,需带齐以下资料:《黄石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证、并网验收证明、电费清单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投资建厂及投资额相关证明材料等。

3、使用黄石本地产品和劳务办理补贴,需带齐以下资料:《黄石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居民光伏项目带居民身份证)、项目备案证、并网验收证明、电费清单以及应用黄石本地产品和劳务相关证明材料等。

4、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五份,且必须真实有效。

(三)办理流程

1、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冶市、阳新县办理补贴,带齐资料依次到供电、所在地发改和财政部门办理。

2、黄石城区办理补贴,带齐资料依次到供电、所在地和市两级发改、财政部门办理。

3、项目业主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到所在地发改和财政部门办理,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审核汇总(见附件2)后于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第五条 光伏项目补贴办理时间为每年两次,分别于当年6月份和12月份各办理一次补贴结算。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细则执行期为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0年。

第七条 2015年12月31(含)以前并网发电的项目,按市政府有关批示办理,以后按细则和政府批示办理。

第八条 2016年1月1日以后并网发电的项目,当年6月份以前并网的项目于当年6月份办理;7月份至12月份之间并网的项目于当年12月份办理,每年并网项目办理补贴以此类推。

第九条 补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市将相应作出调整。

第十条 本细则由黄石市发改委统一负责解释。 

附件:

 << 黄石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doc

<< 黄石市各县(市)区光伏补贴汇总表.doc


(扫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4 09:27:48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印度可再生能源的兴与忧:发的了电,但存不起来源:看点资讯 发布时间:2026-09-24 08:47:18

本文聚焦印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双面性”:一方面,其装机容量十年间从4吉瓦跃升至300吉瓦,2024年7月单日可再生能源发电曾覆盖超半数峰值需求,标志着清洁能源已从边缘走向电力系统核心;另一方面,输电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跨邦输电项目四分之一延误超一年,2026年一季度近三分之二的弃电量(总计300吉瓦时)源于电网容量不足。发电项目(18–24个月建成)与输电工程(受土地征用、审批协调等制约)进度失衡,叠加西北部电源集中与储能发展受阻(因电池涨价、原材料短缺及融资成本上升),正构成实现2030年500吉瓦非化石能源目标的最主要运营风险。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6 10:11:51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昭通:梭山光伏发电项目奏响清洁能源转型的新乐章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09-08 14:33:12

云南昭通梭山光伏发电项目是中国能建西南院投资建设的典型山地光伏工程,位于牛栏江畔溶蚀侵蚀高山峡谷地貌区。项目克服地形破碎、坡度陡峭(局部达50度)、运输困难等挑战,仅用13个月完成全容量并网,配套89.28公里送出线路3个月内建成投运。项目采用“固定+柔性”支架混合布置与预应力索网技术,提升土地利用率10%以上;依托无人机航测、三维建模与数字孪生运维系统,实现精准设计与高效管理。建设期间吸纳近半本地劳动力,带动道路升级与产业链发展,年发电4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13.0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5.33万吨,并预留储能场地,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绿色能源新格局。(199字)

鲁发改能源〔2026〕632号解读|山东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新规 配储上限与源储一体化机制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04 14:33:51

鲁发改能源〔2026〕632号山东省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新规深度解读,全国首份省级场站配储流程文件,详解光伏50%风电30%配储上限、存量场站2027年考核、4:1 接入容量分配、源储一体化交易规则,附实操指南与收益测算,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解读|广东绿电直连新规 源荷比例考核与交易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09:12:20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广东省绿电直连发展新规深度解读,详解60%自发自用率、30%用电占比、20%上网上限三条考核红线,分析机制电价二选一、超发负价结算、储能定位转型规则,附申报流程与四类场景适配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赣发改价管512号解读|江西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 工商业光伏保留资格与规则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14:18:12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

100亿!财政部下发国网第二批风、光补贴来源:国网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8-24 07:57:26

财政部近日下达100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国家电网公司承建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补贴。该笔资金为2026年度第二批补助,由国网新能源云平台正式公告转付情况。补助对象主要为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目录、符合相关审核条件的存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拨付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及电价附加补助管理相关规定,旨在缓解可再生能源企业电费回收压力,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规范发放。此次转付是落实国家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稳定行业预期、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