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政府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集团)签订《光伏项目备忘录》,并就全面合作进行对接交流。这标志着恒运集团在阳山县境内开发投资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正式签约落户阳山县小江镇罗汉村,总投资约15亿元。
据悉,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50MW,预计年发电量1.56亿千瓦时。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广东省当前最大的光伏地面电站,标志着阳山县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正在加快形成。
阳山县地处粤北山区,光照时间较长,年平均日照时间为1710.3小时,日平均日照为4~5小时,常年太阳辐射总量为105.3千卡/平方厘米。阳山县可开发的绿色能源主要有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发电及沼气利用)、太阳能及地热能。
近几年来,阳山县全力建设“三基地一名城”,大力发展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产业,坚持生态底线,推动经济转型。目前,阳山县正在积极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目前,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在全县各乡镇试点运行。
据介绍,此次投资开发的项目为阳山光伏农业与生态观光综合利用工程,共分三期,规划装机容量150MW,项目总投资15亿元,年发电量1.56亿千瓦时,年产值1.56亿元,可实现年税收约2000万元。
经相关部门综合比较分析,阳山县拟规划在小江镇罗汉、塘冲片区与恒运集团共同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选定小江镇罗汉村石寨村小组的地块作为首期项目用地,地块约有6000亩。期间,阳山县与恒运集团就光伏、农村金融、旅游地产等项目进行全面对接与交流。
阳山是全国第一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又是广东省重点扶贫县。该县县长李欣认为,阳山县与恒运集团采取的“以光伏项目为带动,进行全方面的对接合作”的合作方式是可行、可操作的。同时,他表示,阳山与恒运集团的合作是在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扶贫政策的大背景下开展的,结合了阳山的实际,以光伏发电项目为试点来推动各个项目发展,这将给双方带来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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