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中堂镇市民霍先生家迎来一件新鲜事:他家收取了南方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1435元的购电费,还拿到了1880.8元的国家补贴。
市民向供电局交电费是平常事,供电局向市民交电费又是怎么一回事?原来,霍先生在自家屋顶建设了8千瓦的光伏电站,正常并网发电,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卖给南方电网,而且在南方电网最新出台的垫付居民补贴政策推动下,在发电投运后不久就顺利领取了光伏发电所得的1435元光伏购电款,还正式获得第一笔由东莞供电局代为垫付的居民光伏发电国家补贴资金。
这既是东莞市第一个获得国家补贴资金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也是广东电网第一户,标志着南方电网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转付财政补助资金的政策在东莞的正式落地。
在霍先生家的顶楼天台,由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串联搭建,组成了“遮光棚”模样的光伏电站。“按照东莞平均每年约1014小时的有效光照时间,一块光伏面板一年可发约250度电。这里一共32块,一年可发约8000度电。”霍先生透露,家里的冰箱、空调、电视等家用电器用电较多,以往每个月电费要四五百元,自从投入了约7万元建设光伏电站,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后,现在每个月电费只需近100元,不仅尝到了节省电费的“甜头”,还领到了供电局支付的购电款和代为垫付的国家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