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为进一步完善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按照简化行政审批的基本要求和“放管结合”的原则,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完善太阳能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笔者从文件中摘录了部分要点供大家参考:
一、再次明确屋顶分布式和地面完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受年度规模限制。
二、在固定建筑类型设施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屋顶分布式对待;在简易农业大棚上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需纳入年度规模管理。
点评:堵死某些企业打擦边球的做法,做假大棚,绕开指标!固定建筑类型设施屋顶按笔者的理解说白了就是产权证,简易的农业大棚是没有产权的。
某中字头国企做的光伏大棚
看完这样的光伏大棚,您怎么看?估计元芳来了也只能呵呵了!
三、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都需纳入年度规模管理。
点评:针对部分地方政府以大量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绕开国家指标,此条明确分布式光伏电站也需要指标!
四、在国家指标下发后,各省需一个月内下达到具体项目。
点评:部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不作为,国家指标下发后迟迟不下发企业!此条政策对地方政府是个约束。
五、首次明确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基地将成为常态化!
点评:2016年及以后,国家会大力推广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此条政策是吴局长30个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失败后,努尔局长主政后推出的新政亮点!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示范基地亮相!
六、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制定指标分配方案,需对外公布。
点评:避免部分政府领导暗箱操作!
七、禁止地方保护主义。
点评:就不多说了吧,明细针对河北、安徽等地!
八、项目监管更加严格,投资主体不得擅自变更。
点评:针对目前的路条买卖,再出细则!相信2016年光伏电站的开发将更加规范化,光伏电站的投资商将越来越集中,中小电站投资商将陆续退出市场!手中有指标小开发商抓紧时间出手吧!
以下是政策原文: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