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太阳能光伏讯:此前一直传说的标杆电价下调的消息终于落地了。
2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为使投资预期明确,陆上风电一并确定2016年和2018年标杆电价;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具体标杆电价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解读:第一句话很关键,正如业内一直所说,光伏标杆电价下调是大趋势,此次不会是最后一次下调,可以预见的是,明年还会降,以后也只会越来越低,直至没有。光伏行业与其寄希望于国家补贴,不如练好内功降低成本,实现平价上网。)
二、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解读:一直传言分布式全额上网模式被暗地里叫停,现在国家发改委的发文不啻为一种打脸。但仅从收益角度来说,全额上网模式按照标杆电价收购,不如自发自用模式收益高,详情可见下面的详解。)
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解读: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或将上调,此前拖欠的补贴有望解决)
四、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当地上网标杆电价水平。
五、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六、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下调意味着什么?
因为此前已经业内已经知道电价要下调的消息以及下调幅度,所以靴子落地时大部分人还是比较淡定的,伏妹此前也发过分析文章指出,电价下调是大势所趋,没必要恐慌。今天再给大家啰嗦一遍。
首先,下调针对的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电站已经投运,或者已经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明年6月底前也能并网的话,就不用担心电价下调的问题,因为你的电站还是执行2015年的电价,并且保持20年不变,这次下调跟你没关系。
其次,光伏补贴下降是大趋势,光伏平价上网是一定要实现的,而且,光伏上网电价的下调是建立在光伏系统成本下降的基础上的。从2007年到2014年,光伏系统造价已经从60元/瓦下降到8元/瓦,到2020年,光伏系统成本更是要降到每瓦5元以下。系统成本在不断下降,补贴自然也要不断下降。否则,圈外人也是要有意见的。
最后,地面电站红利期已过。一方面,一类地区标杆电价下调幅度达到0.1元,另一方面,新疆甘肃等地区弃光现象有增无减没有缓解的迹象,更有甚者,昨日业内专家王淑娟发文表示,新疆地区甚至要求,光伏发电要想上网,每上网一度电须支付给火电2毛钱!曾经最适宜建设光伏电站的地区,如今已经是光伏的火坑了,新入圈子的小伙伴请速度远离新疆、远离地面电站!
不过,上帝关上一道门,总会打开一扇窗。雾霾这么严重,国家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也不可能动摇,只不过土地、补贴等各方面情况都表明,确实不适宜发展光伏地面电站了,但分布式、农光互补等基本不占用土地资源的光伏应用形式,还是很有前途的。特别从收益角度,在浙江等补贴非常多的地方,分布式项目的补贴收益已经超过了地面电站的标杆电价。以补贴额度最高的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为例,建成前5年的度电补贴达到了惊人的1.3元/度!详细情况可以点击“盘点哪个地方的补贴最高”。
所以还是那句话,抓紧时间投身分布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