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发布时间:2015-12-23 23:59:5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杨怀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怀进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职务。辞职后,杨怀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辞职申请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杨怀进先生在公司任总裁、首席执行官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 *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8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5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张永欣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欲晓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高欲晓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转让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186。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转让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187。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独资设立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设施农业和设施林业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苗木的种植与销售;生态农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以下简称“海润香港”)拟与康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国际”)签订《买卖合同》,海润香港拟向康富国际采购总金额为1,141.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87.04万元)的光伏组件,为确保海润香港与康富国际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海润光伏愿意为海润香港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189。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高欲晓先生

高欲晓,男,中国国籍,1968年6月10日生,大学本科毕业。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新疆恒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8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能”)转让其持有的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光电”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能”)转让其持有的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光电”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奥特斯维光电在太仓拥有4.298MW太阳能金太阳示范项目并已并网发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永能持有奥特斯维光电10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奥特斯维光电的股权。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省经济开发区汤联村南园路

4、法定代表人:冯国梁

5、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对太阳能、风能电站项目的投资、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太阳能电力系统及配件、太阳能设备及组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销售及技术服务;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运营管理(凭有效资质经营);建材、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文具用品的销售;计算机安装及维修服务。

7、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11日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冯国梁持股比例90%、江苏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售标的基本情况

1、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

1)股东情况: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节能产品及系统的集成和销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4月1日

5)注册地点: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

6)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与拟转让股权比例相对应的项目公司11月底的净资产作为股权转让对价。该作价依据符合公司股权转让的市场准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股权出让方: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甲方)

股权认购方: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4,550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办完工商变更登记3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交易对价,三个月内支付剩余总价的50%,一年内付清尾款。

4、股权转让日期(变更登记日期):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要求,各自准备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迟履行工商变更登记义务。

五、股东权利义务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成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除甲方已披露且乙方已接受的债权债务外,其他任何未披露或遗漏的债务、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决策权,享有收益分配权(分红权)、资产处分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切股东权利。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资金流状况,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3、上市公司不存在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委托项目公司理财,以及项目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8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能”)转让其持有的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扬子”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能”)转让其持有的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扬子”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海润扬子在太仓拥有8.97MW太阳能金太阳示范项目并已并网发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永能持有海润扬子100%的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海润扬子的股权。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省经济开发区汤联村南园路

4、法定代表人:冯国梁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对太阳能、风能电站项目的投资、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太阳能电力系统及配件、太阳能设备及组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销售及技术服务;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运营管理(凭有效资质经营);建材、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文具用品的销售;计算机安装及维修服务。

7、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11日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冯国梁持股比例90%、江苏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售标的基本情况


1、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1)股东情况: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销售;新能源科技技术咨询;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3年3月22日

5)注册地点:泰兴虹桥工业园区六圩港大道

6)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与拟转让股权比例相对应的项目公司11月底的净资产作为股权转让对价。该作价依据符合公司股权转让的市场准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股权出让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股权认购方: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 4,200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办完工商变更登记3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交易对价,三个月内支付剩余总价的50%,一年内付清尾款。

4、股权转让日期(变更登记日期):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要求,各自准备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迟履行工商变更登记义务。

五、股东权利义务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成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除甲方已披露且乙方已接受的债权债务外,其他任何未披露或遗漏的债务、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决策权,享有收益分配权(分红权)、资产处分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切股东权利。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资金流状况,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3、上市公司不存在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委托项目公司理财,以及项目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8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独资设立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设施农业和设施林业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苗木的种植与销售;生态农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5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

4、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邱新

6、主营业务:设施农业和设施林业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苗木的种植与销售;生态农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设施农业和设施林业的开发、建设与经营。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8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润光伏”)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以下简称“海润香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海润香港与康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KFXS2015-7024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141.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87.04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13,607.45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海润香港累计担保金额为44,133.59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5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以下简称“海润香港”)拟与康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国际”)签订《买卖合同》,海润香港拟向康富国际采购总金额为1,141.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87.04万元)的光伏组件,为确保海润香港与康富国际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海润光伏愿意为海润香港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

2、住所: 香港北角英皇道373号上润中心5楼A室

3、法定代表人:杨怀进

4、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销售,国外太阳能市场的开发和相关投资等。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5年

3、担保范围:《买卖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买卖合同项下应向乙方履行的全部与支付货款相关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海润香港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香港拟与康富国际签订《买卖合同》,海润香港拟向康富国际采购总金额为1,141.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87.04万元)的光伏组件,为确保海润香港与康富国际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本公司愿意为海润香港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5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1,141.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87.04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3,607.45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5.40%。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2015-19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1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杨怀进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61%股份的股东杨怀进,在2015年12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12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的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1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1日

至2016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http://d4.sina.com.cn/pfpghc2/201512/16/0823aaf02c764cf0b50907e104e93a33.jpg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7日和2015年12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12/23/177797.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09:31:03

关于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的公告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共5358个,其中风电项目18个,光伏发电项目5336个,生物质发电项目4个。

关于2025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03 10:42:01

2025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共7218个,其中风电项目32个,光伏发电项目7184个,生物质发电项目2个。2025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附件:2025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国家能源局2025年10月24日

需求大变!中能建、国能、华能、三峡、国电投、中电建、华电、华润,八大电力央企上半年支架招标背后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7-15 17:02:23

自136号文落地以来,新能源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化交易,给光伏行业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电力央企对光伏电站的投资测算调整作为当下新能源投资的主力军,国能、三峡、华能、大唐、国家电投等头部电力央企,针对新能源

跨界!福达合金拟收购光达电子,进军光伏银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7-14 09:39:04

7月13日,福达合金(SH:603045)发布公告,公司与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王中男、温州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箴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署了《关于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

清源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1%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7-14 09:18:10

7月14日,清源股份(SH:603628)发布公告,公司股东王小明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738,000股,占披露

5GW,晋能控股开启新能源基地光伏逆变器采购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7-11 12:06:55

7月10日,晋能控股发布晋北能源(山西)有限公司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光伏逆变器采购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组串式逆变器4.5GW、集中式逆变器500MW。技术要求如下:注:配套通讯设备、防PID模

海南“136号文”:机制电价竞价上限0.4298元/千瓦时,增量陆上风光项目执行12年!(征求意见)来源:光伏头条 发布时间:2025-07-11 11:49:43

光伏头条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天合光能:副总经理调整来源:储能之音 发布时间:2025-07-11 11:47:43

「储能之音」获悉,7月8日,天合光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丁华章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调整后丁华章先生继续在公司子公司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富家”)担任董事的同时,还拟进一步担任天合富家的副总经理,并将聚焦于天合富家的运营管理工作。 同时,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吴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电建西北院中标华能1GW迁址海上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07-11 11:24:15

近期,华能山东分公司莱州土山镇1000兆瓦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前期专题、勘察设计(预招标)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5800000元投标报价获得该项目。

宁夏中卫废止282MW新能源项目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07-11 10:39:09

7月9日,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卫市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公示》。

32万元,飞利达转让新能源子公司40%股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7-11 10:35:31

7月10日,飞利达公告称,公司拟以人民币 320,000 元价格向李磊(受让方)转让子公司重庆飞利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绿能”)4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飞利绿能 60%股权。交易标的飞利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