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5-86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 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该报告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林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启东支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子公司江苏林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照明”)业务发展需要,林洋照明拟向中国银行启东支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授权财 务总监虞海娟女士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公司拟对林洋照明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公告(临 2015-8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智能、节能、新能源”三引擎发展格局。2012 年公司大举投资光伏应用领域,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营。在“互联网+”国家战略和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公司努力打造智慧光伏电站运维云平台,同时为客户提供领先的微电网系统解决方案,并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智慧能效管理云平台、微电网等多个专业方向入手,布局从上游发电到下游用电、售电、能效管理等一体化的能源互联网生态闭环,提出成为“东部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领域最大的互联运营和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为更好地反映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以及今后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将中文名称变更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Jiangsu Linyang Energy Co., Ltd.”,
并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中涉及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中拟对 1.04 条、2.02 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四、《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