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资〔2015〕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2015年度岳西县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村集体分布式光伏电站以及贫困户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村集体分布式光伏电站
第一步,成立公司。乡镇审核上报并经县委组织部确认2015年度建设村集体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贫困村,尚未成立集体公司的,在登记注册集体公司时,统一注册为“岳西县XX(村)兴岳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步,报送材料。村集体公司提出项目备案申请,由县发改委转报市发改委,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备案。备案需提供材料:
(1)申请备案的公司红头文件(见附件1)
(2)项目备案报告或项目可研报告(见附件2)
(3)场地租赁合同或投资合作协议、土地性质确认等场地落实材料(以村公司名义与出租方签订协议或合同,土地属性应为荒山荒地或滩涂等,并经当地国土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4)电网接入意见函(不做强制要求)
(5)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关于2015年度贫困户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乡镇组织集中填写《安庆市岳西县2015年度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统计表》(见附件4),由县统一报市发改委备案。
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工作是获取光伏指标和上网电费结算等关键前提,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做好项目备案有关准备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县发改委投资科汇总,同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ouzk@163.com。
联系人:林联国 徐文希 联系电话:2186724
附件:
1、申请备案的公司红头文件样式
2、项目备案报告样式
3、岳西县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信息表
4、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统计表
附件下载:光伏扶贫工作相关附件.doc
岳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