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改配套文件公布在即。其中《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也是待公布的配套文件之一。
“我们要实现电价由市场来决定,发电各方要自主交易,很重要的是要有交易的场所和平台,就需要建立专门的电力交易机构。”在近期国新办新闻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称,作为深化电改的一项重要新举措,筹建交易平台这项工作已经启动。
早在2006年国家电网主导建成了全国、区域和省级三级电力市场,30个电力交易中心先后成立并投入运营,但这些都属于国家电网的“内部部门”。
2007年,原电监会曾计划对存在的电力交易机构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并提出电力交易机构应纳入区域电力市场框架。但最终,这些改革都没有了下文。
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的电改背景下,新建的电力交易机构和此前最大的区别是相对独立,业务和调度完全分开,并利于监管。同时,全国市场将逐步形成,为跨省跨区交易实施更大的资源优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