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农业大棚的特点及发电效益分析

来源:计鹏新能源发布时间:2015-10-08 09:54:41

 

一、 光伏农业大棚简介

光伏农业大棚是集太阳能光伏发电、智能温控系统、现代高科技种植为一体的温室大棚,大棚采用钢制骨架,上覆盖太阳能光伏组件,同时保证太阳能光伏发电和整个温室大棚农作物的采光需求。太阳能光伏所发电量,可以支持大棚的灌溉系统,对植物进行补光、解决温室大棚冬季供暖需求,提高大棚温度,促使农作物快速生长。

二、 光伏农业大棚的优势

光伏农业大棚是光伏应用的一种新的模式。与建设集中式大型光伏地面电站相比,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有诸多的优势:

1、 有效缓解人地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光伏农业大棚发电组件利用的是农业大棚的棚顶,并不占用地面,也不会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因此能够节约土地资源。可在有效扭转人口大量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光伏项目在原有农业耕地上建设,土地质量好,有利于开展现代农业项目,发展现代农业、配套农业有利于第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的结合。而且可以直接提高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

2、 可灵活创造适宜不同农作物生长的环境

通过在农业大棚上架设不同透光率的太阳能电池板,能满足不同作物的采光需求,可种植有机农产品、名贵苗木等各类高附加值作物,还能实现反季种植、精品种植。

3、 满足农业用电需求、产生发电效益

利用棚顶发电可以满足农业大棚的电力需求,如温控、灌溉、照明补光等,还可以将电并网销售给电网公司,实现收益,为投资企业产生效益。

4、 绿色农业生产的新路径

与传统农业相比,更加重视科技要素的投入,更加注重经营管理,更加注重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在带动区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的同时,通过实现农业科技化、农业产业化,将成为区域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支柱型产业。

三、 光伏农业大棚的种植

1、 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

光伏农业大棚可以重点发展有机特色蔬菜、食用菌和中草药的设施化生产,适度发展观赏苗木种植,提高单位土地产值和农产品的附加值。

多数食用菌菌丝体生长阶段不需要光,弱光也无不良反应,可种植食用菌的植香菇、平菇、双孢菇和金针菇等品种

根据蔬菜对光照强度要求的不同可分为要求较强光照的蔬菜、适宜中等光照的蔬菜和比较耐弱光的蔬菜。耐弱光蔬菜主要有芹菜、芦笋、菠菜、生姜、韭菜、莴苣、蒲公英、空心菜、木耳菜等

阴性和耐阴的中草药有西洋参、黄连、党参、麦冬、三七板蓝根、白术、半夏、天麻、灵芝等

可在大棚内培育耐阴苗木、盆栽、花卉等。

2、 可发展为观光农业

利用良好的交通和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两大资源,依托观赏苗等生态旅游资源,配合有机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采摘等农业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观光、休闲和体验等旅游项目,形成特色化、规模化的观光农业。

四、 建造形式

光伏农业大棚的建造主要是一体化的薄膜光伏大棚(发电组件与钢骨架柔性连接)、在原有大棚上的专业改造等。一般新建大棚按照一体化建设,见下图所示。

大棚发电组件可选用薄膜组件、多晶硅、单晶硅组件。光伏大棚与普通大棚相比,其钢架结构要复杂、造价相对比普通的大棚高。

 


五、 光伏大棚的发电

1、 发电量

光伏大棚一般一亩地布置一个光伏大棚,面积约为:60m*8.5m,每个大棚大致可以布置60kW,根据威海的太阳能资源情况,年满发小时数约1274小时,以20MW的安装容量为例,年均发电量约为2548万kWh,25年总发电量为63700.万kWh。

2、 电价及补贴

光伏大棚所发电量消纳有两种方式:一是小规模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如6MW以下),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所发电力按电网销售电价销售给农业大棚的使用者或者其他用户,剩余并入电网,可以获得全电量为0.42元/W的补贴;一种是规模较大,直接并入电网,上网电价按照“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文件,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2元(含税,下同)”计算。可以申请国家光伏建筑一体化补贴,

农业项目也可申请相关农业项目补贴、财政补贴等,如山东省农业厅、财政厅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另外,如果分布式项目不大于20MW,可按照当地光伏标杆电价上网,且备案可进入分布式光伏规模控制指标。

六、 发电效益分析

以一个20MW的光伏项目为例,光伏大棚的建设内容包含:光伏系统的建设安装费用、项目土地费用、农业大棚本体的建造费用、接入系统费用,合计约12470元/kW。

测算参数设置:考虑土地租赁费用:每年1200元/亩;电价为1.2元/kWh;项目动态总投资为24941.02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总额为1160.32万元,缴纳增值税总额为13328.02万元。

采用以上参数,测算结果如下:

建成大棚后出租,假定出租收入为每年1200元/亩,项目融资前税前内部收益率为8.93%,资本金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70%。投资回收期为10.11年。

建成大棚后不出租,项目融资前税前内部收益率为8.55%,资本金税后内部收益率为9.43%,投资回收期为10.39年。

项目发电如果可以全部并网消纳,企业在缴纳光伏大棚土地费用后,仍可以保持大于8%的内部收益率。

七、 结语

综上所述,光伏农业大棚是一种新形式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式,是现代化农业与清洁能源紧密结合的产物,项目节约土地,不改变土地属性,又可以将空间立体利用,产生清洁电力,扩大供电可再生能源比例,带来双向效益。

采用光伏大棚,可以推动绿色农业生产,实现科技高效的循环生态农业。光伏大棚项目可以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示范教育基地,把农业活动、科技示范等融为一体,发挥产业集群效应,繁荣地区经济,建成省市特色农业的样板和窗口。

责任编辑:muliane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串串光伏不占地 错峰发电效益高来源:中国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6-10-14 16:19:41

本文介绍了我国自主研发的“串串光伏”创新技术在海南自贸港实现商业化运营的重大进展。该技术通过垂直悬空、多块双面组件串联成数百米长链的方式,突破传统朝南倾斜安装模式,实现“不占地”与“错峰发电”两大核心突破:一方面,悬空架设避免占用耕地,规避“非农化”“非粮化”政策限制,适配农田、林地、城乡公共空间等多种场景;另一方面,优化出力曲线,提升早晚用电高峰时段发电量,压低中午低电价时段输出,有效缓解“量价倒挂”与弃光问题。技术还集成摇摆抗风、人工降雨灌溉、导光增效等多重功能,形成“上层发电、中层灌溉、地面种植”的立体农能共生模式。项目已获多项专利,具备降本增效、易推广、强适应性等优势,契合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双碳目标及乡村振兴等战略,有望成为新能源“走出去”的重要技术标杆。(199字)

内蒙古包头市:1-9月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3.96%来源: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9:20:04

本文为内蒙古包头市2026年1—9月电力运行情况专报。数据显示,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2%,其中工业用电占比达93.53%;第二产业中,晶硅产业用电大幅下降28.51%,而钢铁行业用电增长3.91%。发电方面,全市总装机容量达2421.5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54.33%,其中光伏装机392.1万千瓦;1—9月累计发电量600.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1%,但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3.11%,其中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增长3.96%。储能方面,全市已并网储能装机258.3万千瓦,主要为电网侧独立储能。(199字)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天津市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方案(试行)发布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13:38:49

《天津市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方案(试行)》于2026年9月发布,旨在响应国家电力市场改革部署,健全绿电交易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对绿色用能精细化、时段化的需求。方案明确小时级绿电交易以每小时为最小交易单位,实现环境价值按自然小时结算与溯源,适用于天津地区符合条件的风电、光伏企业与电力用户(含批发及零售用户)。交易按年度、月度、月内顺序开展,采用双边协商方式,实行电能量与环境价值分离结算;环境价值结算优先保障,并建立偏差补偿机制。方案自发布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99字)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光储融合:如何释放光伏发电潜力?来源:古瑞瓦特 发布时间:2026-10-13 09:48:41

工商业光伏常陷“装得满、发不满、用不好”困局。本文深度解析光储融合如何破解发电与用电错配、三相失衡、电网限发、出力波动四大痛点,揭示其通过削峰填谷、分相补偿、柔性并网、平滑波动四大核心能力,提升自发自用率、延长设备寿命、缩短投资回报周期,实现绿电价值最大化。

向涛任甘肃电投能源董事长!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10-12 05:56:03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9日发布公告,原董事长卢继卿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长、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向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向涛,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以及甘肃电投能源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火电、水电、风电和光伏,截至2025年底电源结构多元;当前重点推进腾格里沙漠大基地(规划4GW风光项目,计划2026年6月投建)和庆阳绿电聚合项目(一期已并网,二期含750MW风电与250MW光伏,配套储能),加速新能源布局。

比亚迪取得光伏组件及太阳能专利,提升了发电效率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10-10 10:18: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得一项名为“一种光伏组件及太阳能”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CN224843691U),该专利于2025年7月提交申请。专利核心在于优化光伏组件的内部结构:通过将汇流条直接设置在层压件表面,并使其与层压件表面的焊丝实现电连接,从而提升电流汇集与传输效率。这一设计减少了传统布线对有效受光面积的占用,使电池片在层压件内可更紧凑、合理地布置,进而提高单位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该技术属于光伏组件结构改进范畴,旨在增强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整体性能。

姚安县65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审批公示来源: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09:29:00

本文为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大龙口村和白龙寺村,属新建65MW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0个光伏大方阵、22个子方阵、249台组串式逆变器、130208块65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及22台不同容量箱式变压器;配套建设35kV地埋电缆线路1.55公里、场内道路3.36公里,并占用土地54.65公顷(含永久占地3.56公顷、临时占地51.09公顷)。项目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与草地。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求公众意见。

云南能投:子公司拟投资3.53亿元建设马鹿光伏项目来源:云南能投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09:17:4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10日发布公告,宣布其子公司华坪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马鹿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额定装机容量8万千瓦,总投资约3.53亿元,其中20%为资本金,其余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方式筹措。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清单,选址于丽江市华坪县永兴傈僳族乡马鹿村与思木村附近,计划工期8个月。建成后,预计多年平均上网电量达1.29亿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1339小时,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81%。

国电投江苏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获批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09 10:14:36

国家电投江阴璜土利港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拟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该项目由无锡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4.9亿元,位于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及利港街道多个行政村(社区),采用“水上光伏、水下养殖”的渔光互补模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3.1152MWp,交流侧并网容量130MW,共设52个光伏子系统,使用7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实行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原已于2025年7月取得行政审批,计划2026年12月竣工,2025年11月已开工;因建设过程中光伏区部分用地租赁调整导致位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故按程序重新报批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