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左云县店湾镇1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0-09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一、项目名称: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左云县店湾镇1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CMNE-YF-EPC-2015-006
三、招标人:大同联合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
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5]222号文批复,总规模1000MW,主要分为12个单体项目、1个公共基础设施项目、1个公共平台项目。在12个单体项目中,7个为”领跑者“计划项目,项目单体规模为100MW;5个为“领跑者计划+新技术、新模式示范”项目,项目单体规模为50MW,50MW由基地公共平台使用。“领跑者”计划以“光伏新技术示范地、领跑技术实践地、先进技术聚集地”为基本定位,支撑“领跑者”计划实施、带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
联合光伏大同采煤沉陷区100MW发电项目是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项目之一,项目场址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附近,为”领跑者“计划项目之一。
大同联合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联合光伏在大同当地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主体,负责光伏电站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均不属于本标段,其相关工程已列入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工程,已委托大同国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代建。场区围栏也不属于本工程。
大同国投资本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的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2座220KV汇集站、10座110kV汇集站,10座110KV汇集站与2座220KV汇集站之间的所有110KV连接线路以及光伏示范基地内的主干道路和临水临电等内容的设计、所有工程所涉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
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环保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七、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发电场部分,不包括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场区围栏等。
以固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大同国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代建基地工程接口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配合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场部分的地基处理,太阳能组件基础、支架、太阳能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及其基础、箱变及其基础、发电场防雷接地、发电场内检修道路、发电场内通讯、发电场内视频监控、发电场内光伏监控、35KV集电线路、以及发电场部分与大同国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代建的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工程接口配合等相关EPC建安工程。
具体与大同国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代建的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工程的升压站对接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1
视频监控系统
2
光伏监控系统
3
网络通信
4
其他(接地、电缆等)
招标人对投标人图纸的评审仅表示对投标人的错误或与招标文件及合同的不符合项进行修改,不代表招标人对投标人图纸中上述错误或不符合项进行确认或承担责任。图纸会审后,如图纸中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修改,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提供服务范围。
本项目总容量为100MWp,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八、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建设地点:山西大同左云县店湾镇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A:联合体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可以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具体相关资质要求如下:
(一)设计单位
1、必须具有中国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在1亿元及以上;
2、须具备2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设计业绩(近3年),或3年内累计容量500MW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3年内承担过累计容量100MW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投诉;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施工单位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投标人须具有丰富的施工、运行维护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3)须具备3年内10个并网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1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投诉;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资质要求:电力总承包壹级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拟委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合格证书,且3年内累计完成的100MW并网光伏工程业绩。
B:非联合体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同时具备以上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的单位才可以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注: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包说明(如有)、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工程业绩合同、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一、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购买或邮购。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ca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