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建设改造指导意见发布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15-09-08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为切实保障相关工作的落地,国家能源局相应印发了《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9月6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配电网建设改造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指导意见》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指导意见》明确的目标是,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构建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接近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同时,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4倍、1.3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表示,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这是值得肯定的,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为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表示,为切实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总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发展战略、实施办法与行动计划,统一规划建设技术标准,协调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适用”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需求和电价承受能力,选择《行动计划》中相应的专栏,制定本省(区、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0年),于2015年10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的规划深度要求及规划大纲,组织、指导地市编制配电网发展专项规划(五年),定期滚动调整。根据专项规划,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后,报送国家能源局。

同时,《行动计划》还明确,各电网企业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配电网规划相关研究工作,参与配电网规划编制,提出规划建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要积极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规定,编制企业配电网发展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后,报送国家能源局。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09 10:17:56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吉林省为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而制定的专项文件。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的法人用户直接供电,分为离网型和并网型两类。文件界定了适用负荷类型(如绿氢、钢铁、数据中心等新增及符合条件的存量负荷)与电源类型(含新建集中式电源、分布式光伏汇流及存量未并网/已并网新能源改造),强调“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方案还系统规范了项目管理、源荷匹配、建设模式、责任界面、运行调度、交易价格、绿电溯源、申报实施及退出机制,并明确由项目主责单位统筹建设与运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强化安全与监管。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等设施!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9-04 08:53:59

《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和煤电等八大重点行业,提出系统性节能降碳路径。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工业行业能效达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提升20个百分点,煤电标杆机组比例提升15个百分点,全面清零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针对煤电行业,将稳妥关停30万千瓦级及以下机组,对大容量机组实施“一机一策”节能改造,涵盖汽轮机提效、锅炉低氮燃烧、余热梯级利用及智慧集控,并推进灵活性改造与生物质耦合发电,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储热等设施。同时强化资金支持、节能量交易、标准引领、转型金融及审批服务等保障机制,通过摸排诊断、“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项目动态储备与全过程管理,推动存量挖潜与增量管控协同发力。(199字)

浙江公开征求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7-07 10:02:23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双碳”战略部署,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以“能装尽装、自用优先、结余上网”为原则,统筹电网消纳能力、厂房结构安全与企业实际需求,明确“十五五”期间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安装率达100%,存量厂房“能装尽装”,力争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文件要求各地经信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能源)、自然资源、住建、电力及园区管委会协同推进,重点落实五项举措:审批环节“能批尽批”,建设实施“能建尽建”,设备选型“能优尽优”,系统融合“能融尽融”,并网接入“能上尽上”,全面提升工业光伏开发质效。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浙江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发布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9 14:40:32

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涉及钙钛矿!国家发布重要指导意见!来源:钙钛矿工厂 发布时间:2025-09-24 10:01:29

9月22日,由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综合利用装备内容中涉及钙钛矿部分:突破高效晶硅—钙钛矿叠层及异质结、背接触等光伏组件技术,研制高效光伏系统、高压组串式逆变器等关键装备,满足新型电力系统下光伏系统安全高效发电需求。

内蒙古增量配电网政策再次征求意见:鼓励建设独立储能,明确充放电规则,一定条件下可向电网购电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18 14:28:09

接入增量配电网的各类新能源利用率不纳入自治区级电网新能源利用率统计范围。自治区级电网不向增量配电网收取高可靠供电费用。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内建设独立新型储能设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运行。自治区级电网企业应向增量配电网公平无歧视地提供电网互联服务。

海南“136号文”:机制电价竞价上限0.4298元/千瓦时,增量陆上风光项目执行12年!(征求意见)来源:光伏头条 发布时间:2025-07-11 11:49:43

光伏头条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宁夏中卫废止282MW新能源项目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07-11 10:39:09

7月9日,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卫市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