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础条件
(一)发展现状。
张家口市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总面积3.68万平方公里。2014年,全市总人口453万,地区生产总值1359亿元,财政收入231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1651元和7462元,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780万吨标准煤,全年用电量135亿千瓦时。2014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并网装机660万千瓦,光伏发电并网装机40万千瓦,秸秆生物质发电装机2.5万千瓦,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51亿千瓦时(折合499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27%。张家口拥有“国家风光储输试验中心”、全国首个风电研究检测试验基地以及风机总装、叶片制造等生产企业,初步形成了涵盖开发应用、装备制造、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相对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
(二)有利条件。
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张家口是我国华北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风能资源可开发量达40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可开发量达3000万千瓦以上,赤城、怀来等县地热资源蕴藏丰富,各种生物质资源年产量达到200万吨以上,尚义、赤城、怀来等县具备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条件。
区位优势独特。张家口是京津冀地区向西北、东北辐射的链接点,作为京津冀地区的生态涵养区、我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节点,具备电力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良好条件。
市场空间巨大。京津冀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电力负荷中心之一,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约为5000亿千瓦时,其中化石能源电力占90%以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总体要求,京津冀地区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需求迫切,这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三)制约因素。
市场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交易机制缺失,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不能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制约可再生能源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
创新能力不足。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关领域高端人才缺乏,研发力量薄弱,创新平台和设施不完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技术研究滞后,支撑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综合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
消纳能力不足。2014年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总容量约700万千瓦,但区内电网最大负荷仅为185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对外输送能力不足4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严重受限。考虑到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超过5000万千瓦,对外输送通道和消纳能力建设需求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