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表于:2015-07-29 15:57:41     来源:国家发改委

五、政策支撑

(一)金融政策。

由地方发起成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入股并参与管理运营。利用各类金融资源,成立可再生能源担保基金,为可再生能源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及相关企业到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和发债融资。推动京津冀三地碳交易市场协同发展,探索碳金融对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的支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产气等预期收益开展质押贷款业务。研究探索投贷结合、信用担保、信用保证保险等创新型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发展与可再生能源投资、建设、技术创新和消费相关的保险业务,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示范区可再生能源领域。

(二)人才政策。

建立可再生能源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培育,鼓励示范区内高等院校设立可再生能源专业和建设硕士以上学位授予点。实施可再生能源人才引进工程,吸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级复合型人才、高级技术研发人才来示范区工作。加强示范区与京津及河北其他地区人才制度对接,搭建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人才交流互动机制,支持北京、天津和河北其他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在示范区建立联合培养基地。

(三)创新政策。

发挥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鼓励企业主导成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示范区设立可再生能源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专项资金,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研发。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基地、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中心,形成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可再生能源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建设,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交易市场,形成一批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服务中心。加大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充分利用已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项目收益债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支持面向可再生能源企业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

(四)土地政策。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示范区的用地支持力度,对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河北省在用地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结合可再生能源用地特点,探索未利用地的高效利用方式。创新示范区用地审批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高效审批通道。

(五)财政和价格政策。

研究制定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标准制定、技术推广应用、区域配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构建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新体制。试点光热发电和储能价格,逐步形成光热发电和储能价格体系,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存储及应用的优惠电价政策。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