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看到一条让人哭笑不得的消息,《民营银行发起隐形门槛曝光光伏等“两高一剩”行业被拒之门外》文中说:“银监会传达了民营银行发起设立的‘十二条细则’……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十二条细则中,还要求民营银行的发起人不应是矿产业、房地产以及‘两高一剩’的限制性行业,比如钢铁、平板玻璃、光伏等行业的企业。”
咋一听,笔者总觉得此消息要么是假的,要么是不准确,因为认定银监会相关管理者对产业的判断能力不会这么差。为了不犯误读的低级错误,于是笔者在“百度”和“好搜”中一通狂搜。结果很悲哀:文章是真实的,并且并非源自不负责任的媒体。
无资格评价其他行业,如果仅对光伏行业,笔者不能不说:银监会你太“OUT”了吧!
“两高一剩”是什么?“好搜”的解答是:两高行业指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性的行业;一剩行业即产能过剩行业。
光伏产业是“两高一剩”产业吗?是的,但那是曾经!至少是两年前的事情。分析光伏产业,要分上中下游。先说污染,光伏产业链的污染集中于上游的多晶硅生产环节,但成熟技术早有解决方案,只要企业肯花金钱;再说能耗,多晶硅生产也是耗电大户,一方面,短短几年时间,这已发生了“神改变”,综合电耗从2012年的180kwh/公斤已经降低为80kwh/公斤。另一方面这部分耗电成本只占光伏25年发电总量的不到1/25。最关键的是,全球最注重环保的德国、美国都是政府扶持多晶硅生产企业与中国竞争,而中国的保利协鑫在这两方面都是世界上做的最好的企业,并且没有“之一”。最后再说“过剩行业”,说的是光伏产业中游的事情,这就更是滑天下之大稽了。7月22日召开的“2015年上半年光伏产业发展与下半年展望研讨会”公布消息是:已上报的40家组件企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为80.7%。现实中更具说服力的是:有竞争力企业早就是满负荷加班生产,早就在扩大产能。因为还在产业整合之中,所以光伏不但不是“过剩行业”,而是严重的结构性供不应求行业。
判断一个行业,既要分析基本面,又要分析政策面,特别是像银监会这种代表国家管理信贷机构的机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政策是什么?是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是不久前中欧峰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的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的庄重承诺。国家靠什么实现这一承诺?是41万亿的资金投入,是光伏发电这种清洁能源的快速增长。
据此,说银监会“OUT”一点都不委屈它,它在光伏产业过去犯错误,现在还在犯错误。
过去,它让银行失去重要的盈利机会。同样是金融机构,同样是把控制风险放在第一位,可是从2013年初开始,各种资本和金融机构都在争相涌入光伏产业,分享光伏产业发展的红利。偏偏因为银监会的政策导向,使得银行机构在光伏产业醒的最晚,也是起得也最晚,坐失良机。
现在,不让光伏企业入股银行既错误也不现实。一方面,光伏属能源,是规模经济,是典型的资金推动型产业,具有金融思维、持有金融机构是逻辑使然。要帮助已经是世界最大的中国光伏产业变成世界最强,银监会的政策导向应当是给予更多的金融倾斜而不是相反。另一方面,光伏产业下游——电站市场,因为其目前国家背书的收益确定性和庞大需求性,这个市场既是一个产品市场更是一个金融市场,进入这个市场的主力军必然是金融资本。而已经进入和正在进入这个市场的金融资本恐怕早已入股银行业,银监会的限制也是毫无意义的。
最让笔者遗憾的是,银监会对光伏产业融资,该管的管错了没管的却还没管起来。因为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两年来,笔者一直在探讨分布式光伏的投融资解决方案,重点方向是互联网金融的“众筹”和P2P。做金融必须要规范,市场监管要到位。今年初以来,归证监会监管的“众筹”已经逐步规范了,归银监会监管的P2P至今不见任何政策出台,据说何时出台还不知道。于是,最适合分布式光伏融资的P2P市场繁荣而混乱,使得笔者欲进不敢,欲罢不能。残酷的实现是:仅仅要完成今年国家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资金的需求不会少于1500亿,如果合规的融资手段缺位,不合规融资行为必然盛行,必然潜在金融风险。事实上,这一问题在光伏产业已经存在。
对于以上分析和现实,相信当银监会打开门来看光伏时,它会说: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