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商务部3号楼的一间会议室里,在主持人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张骥面前,光伏上下游企业代表针锋相对,不无“火药味”。上游企业要求,继续执行2014年的“58号公告”,封堵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保护中国多晶硅产业的合法权益。
下游企业则力挺重新放开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理由是过度保护会阻碍国内行业进步并影响国际竞争。
2014年8月14日,中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公告》,即“58号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关上进口受理大门。该公告意在封堵以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双反”的行为。
国内光伏企业对此分歧甚大,受益于封堵的上游和依赖于加工贸易的下游各执一端。
更为复杂的是牵涉到中美贸易博弈。
58号公告延续与否,直接关系到美国多晶硅产品出口中国的情况。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即将到来。2011年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发起第一轮“双反”调查,预计今年7月会针对此次案件作出复审终裁。在此情况下,58号公告去留便成为一个悬疑。
经历两年多的低谷期,中国光伏产业从2013年底开始回暖。同期,美国光伏应用市场增速较快,但由于遭遇美国的两轮“双反”制裁,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受到较大影响。如果复审终裁将“双反”税率降低,无疑利好中国光伏行业。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彭红兵向笔者介绍,不久前,中美两国进行了“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前期接触。在贸易问题上,中国提出希望中美两方都慎用贸易救济措施,言外之意是建议双方都退一步。
“58号公告只是暂停多晶硅加工贸易,政府可以随时取消公告,重新放开。”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所长李健对笔者说。
不过,据笔者了解,美方在前期接触中要求中方取消58号公告,却未谈及让步或交换的可能性。如果美方不退一步,中方很可能就要“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双反”漏洞
2011年,美国最早对中国光伏发起 “双反”。2012年,欧盟继之,发起对中国下游光伏产品210亿欧元的贸易诉讼,成为欧盟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倾销案件。
作为反制措施,2014年1月20日和5月1日,中国分别对自美国、韩国以及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
在彭博新能源财经光伏行业分析师王潇婷看来,中国的“双反”效果有限。
海关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多晶硅总进口量达到破纪录的10.2万吨,同比增长了27%。2015年进口继续增长, 14 月累计进口3.8万吨,同比增长29.4% 。
与此同时,中国市场多晶硅现货价格从2014年5月的均价16.5万元/吨,一直呈单边下跌的态势,到2015年5月份已跌至11.6万元/吨,同比下跌幅度接近30%。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硅业分会分析师刘晶对笔者解释,中国出台“双反”措施后,国外的多晶硅通过加工贸易进口的方式来规避制裁,惩罚性关税未得到执行。另一方面,58号公告从发布到执行有半个月的空当期,刺激了多晶硅的突击进口,价格随之大幅下降。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对加工贸易实施保税进口、出口核销的鼓励政策,对进口原材料免征关税和增值税。而中国占据了全球多晶硅市场77%的份额,任何一个多晶硅厂商都不会放弃这个“兵家必争之地”,不会放弃任何“漏洞”。
李健说,加工贸易是规避贸易救济措施的“漏洞”,原则上属合理合法。
为了补漏,2014年8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58号公告,暂停了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但在公告出台日到执行日的半个月空当期内,各地突击放行了总量超过10万吨多晶硅加工贸易订单。
在李健看来,58号公告之所以留下空当期,应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
2014年,多晶硅加工贸易在美国、韩国、德国多晶硅进口量中占比分别为87.6%、69.1%和59.1%。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到中国的多晶硅创了历史新高,同比增加 35.8%。
刘晶表示,在空当期内,进口多晶硅现货价格低于国内同等级产品0.51万元/吨,国内硅料企业不得不降价以对,导致企业竞争力下降,面临生存危机。
国内硅料产量排名第三的洛阳中硅副总经理毋克力向笔者介绍,洛阳中硅的现金成本在12万元/吨,相比与目前市场价格是11.6万元/吨,现金流已为负。同时,多晶硅企业正常的库存量应该在一个星期左右,洛阳中硅目前库存量已逼近两个月,企业最多还能支撑一年左右就面临关停的风险。
据多位业内人士介绍,58号公告空当期内签署的合同最长执行期只有一年,将在2015年8月底前全部执行完毕,国内光伏上下游企业便开始了新一轮对相关政府部门的“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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