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发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监委发布时间:2015-06-09 07:32:12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监委 关于促进先进光伏
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国电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中电投集团、神华集团、中节能集团、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中电建集团、中能建集团:

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以来,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先进技术产品无法进入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为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技术和产品,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规范光伏发电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机制,加速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二、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光伏发电项目新采购的光伏组件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其中,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8%;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和10%;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电池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和5%,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7%,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20%。高倍聚光光伏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不高于2%,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5%,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10%。上述指标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实施“领跑者”计划。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领跑者”计划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国家能源局提出示范工程的主要技术进步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及信息监测等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比选机制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开发投资企业,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产品。

四、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支持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的作用。国家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和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国家援外项目、国家和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建筑设施上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

五、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光伏产品认证标准,提高光伏行业国际标准制定和国际互认能力。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应具备组件及其使用材料的产品试验、例行检验所必须的检测能力。企业生产的关键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并由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公布检测认证结果。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多晶硅、电池片、玻璃、银浆、EVA、背板等关键原辅材料的来源信息,确保进入市场的光伏产品必须是经过检测认证且达标的产品。
六、加强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关键产品,须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且与认证送检产品保持一致。各光伏发电开发投资企业应建立光伏发电关键设备的技术及质量管理制度,在产品招标采购、到货验收、竣工验收环节,对光伏产品技术指标提出明确的要求。

七、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光伏市场产品开展技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完善技术质量管理政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产品未达到市场准入标准的制造企业,予以公告。对国家组织实施的“领跑者”计划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全过程技术监测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检查是否达到承诺的指标,在工程投产一年后进行后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八、完善光伏发电运行信息监测体系。行业技术支撑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要求,开展并网运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统计工作。电网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并网运行信息监测系统,监测项目输出功率和发电量等数据,保持运行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配合开展光伏发电技术评价和质量检查信息服务工作。项目单位应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系统报送光伏发电设施的基本信息,包括光伏组件类型、规格、额定功率、安装方式、逆变器型号、系统最大输出功率等。项目设施进行检修和发生故障时,项目单位应按运行规程及时向电网企业通报有关情况。

   主要技术指标.doc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监委  
2015年6月1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6/09/73769.html
责任编辑:solarstar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三︱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4:51:02

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光热发电集热电转换和常规交流同步发电机于一身,具有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功能,以及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的总装机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一︱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 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32:22

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我国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二︱推动光热发电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28:24

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强光热发电综合要素保障,支持光热发电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3:0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1:48

为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三峡集团董事长刘伟平:在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升级中发挥带动作用来源:能源新媒 发布时间:2025-12-02 10:33:35

面向“十五五”,三峡集团正在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自己的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峡集团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赋予三峡集团“在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升级中发挥带动作用”等重要使命责任。增强产业升级带动力。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四︱多维融合 集成破局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8 16:22:56

在此背景下,《意见》明确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集成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统筹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强化多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提升供应可靠性和系统稳定性,《意见》提出了加强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一体化配置的新思路。为实现有限资源条件下的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意见》结合不同区域空间要素和能源资源特点,提出多种类型复合开发利用方式和空间资源集约利用路径。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三︱融合聚变,绿动未来:以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11:45:33

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能源发展理念和模式创新升级,坚持技术创新、产业协同,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新空间,将有力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增强绿色发展动能。紧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将有效助力以绿色为底色、以创新为引擎、以融合为特征的经济社会变革。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二︱推动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深度集成融合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4 12:00:10

就近协同布局是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集成融合发展的基础。为此,《指导意见》将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作为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重点突破方向,支持新能源进一步拓宽利用途径。《指导意见》从项目投资开发管理、电力调度机制、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为新能源与消费侧的集成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

华晟连续三年发布ESG报告:光伏“独角兽”可持续发展的实践之路来源:华晟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5-11-04 16:34:06

与多数仍在观望的非上市公司不同,同样作为异质结光伏龙头的非上市企业——华晟新能源早在2022年起便将ESG报告持续列为企业的年度例行披露事项。此外,在发布的2024年ESG报告中,作为新能源光伏企业,华晟的碳足迹指标可以用“卷”来形容。

国家能源局: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03 15:18:11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全国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等情况,并就“十五五”能源发展路径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