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委托,将对 达茂旗天润珠日和风光一体化20MWp光伏发电工程组串式逆变器及通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投标人应具备招投标法规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须为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光伏逆变器制造商;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财力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计、设备供货、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必须具有所生产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国内单次供货10MW以上的大型光伏电站实际良好运行业绩,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同时,在供货业绩中至少具备2个20MW以上的单次供货并良好运行的业绩(包括合同及投运证明);
6、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完整、清晰的金太阳性能认证(CQC、CGC证书均可)、TUV安全认证(IEC 62109)、TUV电磁兼容认证(IEC 61000-6-2、IEC61000-6-4)认证证书及其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且须具备Q/GDW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中要求的低电压穿越功能,并具备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的正式认证报告;产品的安规测试部分、电磁兼容部分、并网测试部分都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取得国家级权威机构出的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机构和检测设备齐全,且设备状态良好;
7、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8、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9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联合体及代理商。
二、本次招标供货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如下:
供货范围:组串式逆变器及通讯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2015年7月8日前;
交货地点:本项目所在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起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购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邮寄费用为50元人民币。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没有义务承担投标人在准备和投递标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出,也没有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五、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30前送至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都饭店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六、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30在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都饭店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