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5]28号 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05-21 23:59:59
京政办发[2015]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4日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加快构建本市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开源、节流、减排为重点,以节约优先、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安全可靠为原则,健全完善能源发展体制机制,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高标准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能源运行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利用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努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800万吨标准煤左右,其中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2%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900万吨以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8%左右,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左右,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建成网络可靠、结构合理、运行灵活、绿色智能的现代化电网和多源、多向、多级天然气接收供应体系,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1.着力压减燃煤总量。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全面关停燃煤机组。城六区、远郊区县新城建成区和全市市级及以上开发区,按照时限要求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生产和供暖用燃煤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继续淘汰退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如期完成城市核心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城六区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的任务。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步伐,压减民用燃煤总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重大项目办,市燃气集团,北京市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2.合理利用天然气资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及商业用气,除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和3座区域能源中心外不再新建燃气电厂,有序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稳步发展利用天然气的交通运输模式。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燃气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3.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地热和热泵供暖,推进深层地热和再生水、地埋管、余热等热泵系统的开发利用。合理利用太阳能,在工业园区、学校、工商业企业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场所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北京市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严格控制重点行业能源消费增长。实施更加严格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必须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坚决控制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完善机动车总量调控机制,新进入本市市场销售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际能效先进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

2.全面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建立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组织能效对标活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开展百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推广余热余压利用,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用能设备。加快推动城镇居住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重大项目办

3.加强和创新节能管理。继续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机制。健全完善节能监测预警机制,对能耗超标的区县、行业(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实行用能调控。建立能源审计机制,推行全领域清洁生产,年耗能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委托管理、能效融资等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综合性节能技术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确保能源供应安全

1.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加快外受电通道建设,形成东南西北4个方向受电格局,受电能力达到3400万千瓦左右。优化电力主网结构,将特高压电力引入朝阳中央商务区、丰台丽泽金融商务区、大兴新航城等高可靠用电需求区域,完善500千伏双环电网,220千伏电网形成9个相互联络支援的供电分区。“网格化”规划配电网络,差异化配置开闭站,提升配电网络自动化水平。全面实施配电网络升级改造,努力提升农村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2.完善供气基础设施体系。完善陕京输气系统,增加外部供气通道,陕京输气系统等长输管线年供气能力超过930亿立方米。着力提升天然气输配系统安全性,建成“外输内配”的燃气环线网络,天然气接收门站总数达到14座。加快输气干线向郊区延伸,实现天然气管网城六区和远郊区县新城全覆盖、重点工业园区全联通。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中石油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3.大力推进清洁供热。继续加大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全市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超过90%,城六区基本实现清洁供热。在远郊区县乡镇及农村地区重点发展小型清洁供热设施替代现有燃煤锅炉,推广应用电采暖及太阳能、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北京市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四)强化能源运行精细化管理

1.加强地下管线运行管理。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加强输油气管道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保护,提高管线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开展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建立完善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地下管线运行管理体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北京市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2.提升能源监测调度水平。整合政府部门和企业信息资源,健全市、区(县)两级能源运行监测体系,完善全市能源与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的综合功能和覆盖范围。高标准建设天然气全网数字化监控运行调度系统、城市电网智能运行监控平台和供热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平台等企业监测调度系统,推动建立能源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智能化管理和监测调度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北京市电力公司

3.提高综合运行管理能力。深入推进需求侧管理,继续完善与国家有关部门及能源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前落实主要能源资源的供需计划。深化区域能源合作,构建更加稳定的能源合作关系。加强高峰季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能源运行保障。完善能源应急储备体系,建立规模适度的天然气、成品油和煤炭等重点能源应急储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北京市电力公司



 (五)健全完善能源发展机制

1.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区域性供热(气)工程的建设运营和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产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金融局

2.稳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按照国家价格改革方向和要求,逐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建立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能源价格体系。完善差别化能源价格政策,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积极推进电价和供热价格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健全能源监管体系。结合能源行业发展需求,制定完善本市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热力、煤炭等行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快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地方法规,优化能源发展的法制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能源领域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力度。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细化目标,制定具体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电力、天然气、热力等相关企业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切实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

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对重点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工作,要及时开展专题研究,并协调推动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做好宣传引导

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各类媒体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推广节能产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节能、合理用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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