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编号:HM-TYNZB-2015-003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1.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西北约15km处红星二场
1.3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20MW(一期)
1.4计划工期:130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5 年 5 月 24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 9月 30 日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质量标准: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标准和《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
2.招标范围:
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的施工、招标人供应以外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运输、调试、试运行等从开工到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有:电池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直流柜、35kV箱式变压器、35kV站用变、综合自动化及微机保护系统、电能量计费系统及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3)行业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2项已完成的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建安工程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作为项目经理具有独立承担过1项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建安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
3.6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注:(1)投标阶段应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印发的《外部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进兵团备案管理规定(暂行)》及其补充规定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若在投标时无法提供,中标候选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否则视为自行放弃中标。
(2)以上“近三年或近五年”指的是: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或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4 月 17 日至2015年 4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 时至5 :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含工程量清单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本、招标图纸等),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ca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