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但并未完全堵死中国光伏组件入美之路。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对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产品范围从“晶体硅光伏电池”扩大至包括电池、组件、层压材料在内的“晶硅体光伏产品”,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大陆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了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
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反倾销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输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终裁,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2015年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第二起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美方将据此征收“双反”关税。
事件评析
(一)出口可采用首次“双反”税率
美国首次“双反”主要针对中国产晶硅光伏电池以及由该电池加工而成的组件,其中还包括第三国进口中国产电池在海外组装并出口美国的产品。美国商务部终裁报告上指出采用第三国产的晶硅电池在中国加工而成的组件出口美国不在征税范围内,因此首次“双反”裁决后,我国部分光伏企业采取进口台湾电池在国内组装为组件再出口美国的方式合理规避关税。而二次“双反”将首次“双反”中明确被排除的征税情况予以恢复并加强,堵死了国产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美国市场的所有避税途径,并对中国台湾地区征收11.45%至27.55%的反倾销税率。但二次“双反”主要针对进口第三国电池组装并出口的中国产品,目的在于堵死“首次双反”的避税途径。
根据终裁报告,产自中国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的关税仍沿用首次“双反”裁定的结果,因此,这部分光伏产品的出口并未受到二次“双反”的影响。跟据首次“双反”终裁结果,无锡尚德和天合光能的合并税率分别为35.97%和23.75%,其余59家应诉企业合并税率为30.66%,非应诉企业的合并税率265.2%,较二次“双反”税率低。并且据台湾媒体报道,普遍厂商的一次“双反”税率由30%降至17.5%。因此,绝大多数中国厂商出货将选择在中国自行生产电池片,封装成组件后以2012年的双反税率出货美国。
(二)对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造成负面影响
从2012年及2014年美国光伏“双反”初裁发布前后均可以看到,美国光伏双反初裁税率出台后,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额均出现了大幅下滑。2012年3月,一次“双反”初裁发布后,我国对美光伏产品出口额环比下滑了46.4%;2014年6月,二次“双反”初裁发布后,我国对美出口额环比下滑了65.9%。
图1 2012年1-12月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额变化情况(单位:万美元)

图2 2014年1-12月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额变化情况(单位:万美元)

但从光伏产品出口总额,可以看到,两次双反发布后,全年出口总额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变化。2012年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额为14.02亿美元,同比下滑了42.75%;但2014年对美出口额为18.6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54.3%。一是由于此次“双反”调查仅针对采购第三方电池片组装成组件出口美国市场的行为,而对于采用国内产电池片组装组件出口美国市场的可采用第一次“双反”税率,近日美国商务部对部分企业第一次“双反”合并税率做出了部分下调,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二是美国市场的大幅增长。2014年美国新增光伏装机量达到6.2GW,同比提升30%,持续的市场增至拉动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
(三)我国光伏企业抗压能力逐渐增强
“双反”的洗牌效应淘汰了一批规模较小、产能落后、出口市场单一的企业,留下了一批生命力强的龙头企业,再加上企业采取的积极灵活的经营策略,“二次双反”中我国企业抗压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多样化出口市场。“首次双反”后,包括日本、香港、台湾、韩国等新兴市场出口占比迅速加大,特别是近两年日本已经超越美国成为我国光伏产品出口第一大市场,2014年占据我国总出口额的35.4%,新兴市场的整体布局已经形成,从而降低了系统的贸易摩擦风险。
二是国内光伏市场迅速扩大。随着我国光伏市场政策环境逐渐完善、资本的持续进入以及企业的持续,我国光伏市场以每年10GW以上的速度增长,2014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量达到10.6GW,预计2015年新增装机量将达到15GW以上。国内市场开拓步伐的逐步加快使我国光伏产品依赖出口的局面逐步减弱,再加上我国光伏制造企业纷纷往下游系统集成与电站运营延伸,我国光伏企业面对国际贸易保护时的抗压能力显著增强。
(作者江华,供职于赛迪智库电子信息产业研究所)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4/14/19239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