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
国家能源局下发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国能新能【2015】73号)。
二、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GWp,超预期。
《通知》延续了总量控制的原则,即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目标17.8GWp,与2014年新增并网容量相比增长近80%,超出此前能源局2015年光伏建设规模征求意见稿15GWp 目标3GWp。
(二)18GW 目标仅包括传统意义的大型电站。
此前意见征求稿,对集中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屋顶分布式均有管理限制,三种类型项目并网总量目标15GWp。此次正式《通知》仅为集中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即传统意义的大型电站,设置了总规模上限。屋顶分布式光伏不强制设立底线,也不设上限目标。
(三)累计电站并网容量15-17年复合增长率超53%。
截至2014年末,国内累计并网28.05GWp,同比增长60%,全年发电量约250亿度,同比增长超过200%。我们预计2015-2017年的新增并网容量分别为18GWp、23GWp 和30GWp,复合增长率超过50%。
(四)动态管理督促指标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的完成建设计划,并对各地区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知》要求采取月度监测、季度调整的形式,对4月底前都未能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规模指标调整给落实情况好的地区,对7月底前实施情况快的地区奖励更多指标,对10月底并网规模未达新增建设规模50%予以惩罚调减2016年指标规模。这样的动态调整一方面能够保证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进入盘子,也能督促地方政府将不具备条件的项目调整出盘子,真正将各省分配的指标落到实处。(五)指标为实际并网规模,杜绝倒卖备案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与往年不同,本次下达的建设规模指的是2015年度的实际并网规模,而非备案规模。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倒卖项目备案文件的现象,因为项目只要不建成并网,就不占用各地的建设指标,因此也就失去了最大的经济价值。此外,2014年及以前完成备案(核准)的项目也需要重新竞争进入今年的盘子,因此此前储备项目的经济价值也将大打折扣。
(六)针对项目制定降低电价、鼓励容量措施,优秀企业扩大领先优势。
《通知》鼓励各地通过竞争性方式定项目,选择技术和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对降低电价地区和项目适度增加建设规模指标。这将有利于光伏电站建设经验丰富、成本控制能力强的企业通过主动降价,迅速增加装机规模,扩大领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