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5-04-09
所属行业:能源,商业服务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海南东方风电项目、内蒙古化德风电项目、二连浩特风电项目等十余个新能源项目,资产及工程总估算约50亿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
上述中核汇能风电及光伏项目运营期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服务期限:
包括建安工程及运营期服务期限,建安工程险的保险服务期限自保险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核汇能风电及光伏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加质保期结束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汇总表),如遇工程延期,本服务合同自动顺延,本服务期限不影响保险人继续协助处理未完结的索赔事宜。运营保险服务期限为1年,如保险合同执行顺利,运营保险服务期限则相应顺延,具体顺延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亿元。受到邀请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可以授权其分公司进行投标, 但须在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列明其分公司名称。
3.2 投标单位最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有单独或首席承保的5亿元以上风电类建工及运营险项目业绩。
3.3投标单位具有参与类似大型项目承保与理赔经验。投标单位在承保及偿付能力、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能力。
3.4 投标单位代表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并应在投标时提供所需要的证明和资料。
3.5 投标人近三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单位参加此项头标签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受起诉的情况。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 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购买要求: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