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03-11 11:16:53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认监委办公厅,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国电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中电投集团、神华集团、中节能集团、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中电建集团、中能建集团,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产业协会、循环经济利用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以来,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先进技术产品缺乏市场支撑、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为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用用,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基础上,根据我国光伏发电技术进步情况,逐步提高光伏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促进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请于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新能源司)。请各有关协会征集行业内企业意见,收集整理后反馈我局(新能源司)。

联系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邢翼腾 朱顺泉

电 话:010-68555840/5894 传真:010-68555050

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以来,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先进技术产品缺乏市场支撑、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为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基础上,通过制定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不同发展阶段光伏技术和产品,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支持政策,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规范光伏发电的技术和质量管理,通过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加速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二、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自2015年起,享受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和并网逆变器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指标要求。其中,多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5.5%,单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6%。多晶硅、单晶硅、薄膜电池组件自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5%。并网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应满足: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6%,不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8%。《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中有关指标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市场应用。

三、实施“领跑者”专项计划。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市场容量,实施“领跑者”计划,支持对光伏产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光伏发电产品应用。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转换效率达到10%以上薄膜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先进技术产品。国家通过组织光伏发电基地、新技术示范基地等方式组织实施。同时,对示范工程提出建设标准、技术进步及成本下降目标等要求,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开发投资企业,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

四、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支持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的作用。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以及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所采用的光伏产品应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应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

五、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加强检测认证能力建设,逐步提调光伏产品认证标准。视先进光伏产品认证需要开展特殊认证。光伏组件生产什业应具备组件及其使用材料的产品试验、例行检验所必须的检测能力。企业生产的关键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并由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公布检测认证结果。组件生产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多晶硅、电池片、玻璃、银浆、EVA、背板等关键原辅材料的来源信息,确保进入市场的光伏产品必须是经过检测认证且达标的产品。

六、加强工程建设技术和质量管理。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和享受各级政府补贴的非并网独立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及关键产品,须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各光伏发电开发投资企业应建立光伏发电关键设备的技术及质量管理制度,在产品采购招标、到货验收、竣工验收环节,对光伏产品技术指标提出明确的要求。个人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应重视光伏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鉴别。

七、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
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光伏市场产品开展技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完善技术质量管理政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达到市场准入标准产品的制造企业,予以公告。对国家组织实施“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的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全过程技术监测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检查是否达到承诺的先进指标,在工程投产一年后进行后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八、完善光伏发电运行信息监测评价。对并网运行光伏发电,电网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并网运行信息监测系统,监测项目最大电力输出能力和发电量,保持运行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配合开展光伏发电技术评价和质量检查信息服务工作。项目单位应向电网企业报送光伏发电设施的基本信息,包括光伏电池板类型、规格、额定功率、安装方式、逆变器型号、系统最大输出功率等。项目设施进行检修和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电网企业报送情况。
责任编辑:sunny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规范江苏尚德品牌授权使用、市场经营秩序及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公告来源:尚德太阳能 发布时间:2026-10-16 09:32:06

江苏尚德发布严正公告,全面规范品牌授权使用,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公告明确授权主体、使用边界及违规后果,强调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此举旨在维护企业声誉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光伏行业健康生态,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11月2日正式发布 AD/CVD 征税令——美国裁定印度、印尼、老挝光伏产品构成实质损害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10-16 08:49:59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于2026年作出最终裁定,认定从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及光伏组件对美国本土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该裁决基于美国光伏制造贸易联盟(AASMT)2025年7月提交的请愿书,并继美国商务部(DOC)同年9月确认上述三国产品存在倾销与补贴行为后作出。据此,DOC将于2026年11月2日正式发布反倾销与反补贴(AD/CVD)征税令,税率依国别和企业而异,海关将同步开始征收现金保证金。此举标志着美国光伏贸易救济范围继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越南之后,进一步扩展至印、印尼、老挝三国。AASMT同时正推动针对埃塞俄比亚组装、含中国零部件光伏产品的调查,并联合其他联盟应对韩国等地可能存在的关税规避行为。(199字)

为应对美国关税冲击,印度计划通过进出口银行提供信贷额度以推动光伏组件出口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6-10-14 14:58:42

为应对美国加征高额关税带来的出口冲击,印度政府拟通过其进出口银行向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提供贷款及信用额度,以促进本国光伏组件出口。此前,美国是印度太阳能组件的最大出口市场,但近期美方对印度产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高达126%的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导致印方对美出口几近停滞。在此背景下,印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正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重点开拓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并借助政策性金融工具降低海外采购方的资金门槛,增强印度光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该举措旨在缓解贸易壁垒带来的产业压力,维持国内光伏制造业的出口动能。

青海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10:15:04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青海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该细则旨在挖掘青海电网调频资源潜力,保障其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适用经营主体涵盖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及新型经营主体(如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其中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并由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调的公网火电、光热、水电、独立储能及虚拟电厂等可调节资源,被明确列为调频服务提供方。意见征集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并需注明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7:01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印度ALMM太阳能电池产能超37吉瓦来源:光伏情报处 发布时间:2026-10-10 09:45:10

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最新更新《型号与制造商核准名录》(ALMM)第二部分,新增529兆瓦单晶硅PERC太阳能电池产能,使全国ALMM登记的太阳能电池总产能达37393兆瓦(即37.393吉瓦)。其中,Premier Energy Photovoltaics新增产能后,其PERC电池总登记产能升至2454兆瓦,并新增1358兆瓦G12R N型TOPCon电池产能,整体登记产能达3812兆瓦。此前,Jupiter Solar Tech和Renusol India亦分别扩充了N型TOPCon电池产能。ALMM-II对公用事业级项目设定了2025年8月31日的执行截止期,但净计量及开放接入式项目豁免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此外,MNRE已于2026年3月启动ALMM第三部分,将硅锭、硅片纳入监管,计划自2028年6月1日起强制实施,前提是至少三家独立硅片制造商完成登记且合计产能达15吉瓦。

国家能源局释放重要信号!应用端合理收益是光伏产业走出低价困局的关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09 13:56:33

国家能源局在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调度会上释放关键政策信号: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切实保障合理收益,是破解当前光伏产业低价困局的核心路径。文章指出,尽管截至2026年8月光伏装机已达12.97亿千瓦、超越煤电成为最大电源,但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反映投资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低电价导致项目经济性承压,影响发电企业投资决策,并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加剧制造端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会议特别强调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避免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项目可投资性,要求在市场竞争与收益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阐明,合理收益并非保护利润,而是维系有效投资、设备采购、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健康循环的前提条件。(199字)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09 10:17:56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吉林省为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而制定的专项文件。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的法人用户直接供电,分为离网型和并网型两类。文件界定了适用负荷类型(如绿氢、钢铁、数据中心等新增及符合条件的存量负荷)与电源类型(含新建集中式电源、分布式光伏汇流及存量未并网/已并网新能源改造),强调“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方案还系统规范了项目管理、源荷匹配、建设模式、责任界面、运行调度、交易价格、绿电溯源、申报实施及退出机制,并明确由项目主责单位统筹建设与运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强化安全与监管。

2025年欧盟太阳能与电池储能行业支撑98.2万个就业岗位来源:indexbox 发布时间:2026-10-08 12:20:34

《2026年欧盟太阳能就业报告》(SolarPower Europe发布)显示,2025年欧盟太阳能与电池储能行业共创造98.2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太阳能占87.4万,电池储能首次单列评估达10.8万。太阳能就业增速(1%)为欧盟整体就业增速(0.5%)的两倍,部署环节占比高达85%,公用事业规模岗位首次略超屋顶项目。德国以16.5万岗位居首,西班牙、意大利分列二、三位,三国合计占全欧近一半。尽管当前就业规模接近百万,但受部署趋缓、弃电增多、灵活性不足及制造业承压等因素影响,报告预警2030年前就业或转为下降。为此,报告呼吁政策制定者加快落实技能联盟、可再生能源指令III等举措,强化培训与电气化支持,以保障能源转型与就业可持续发展。(199字)

7类禁建+7类限建!浙江衢州就集中式光伏项目风貌管控公开征求意见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30 08:50:51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集中式光伏项目风貌管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统筹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城乡风貌提升。文件明确“生态优先、风貌协调、全程管控”原则,鼓励在荒山荒坡、废弃矿山等非耕地上布局项目;划定7类禁止建设区域(如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区、Ⅰ级林地、水域管理范围等),严禁选址;同时设定7类限制建设区域(如优质耕地后备区、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山水景观通廊、传统村落周边等),确需建设须严格控制规模并开展风貌与视线影响专项论证。意见还对光伏方阵布局、组件色彩、复合利用模式、配套设施设计及生态修复等提出系统性风貌管控要求,并建立从方案编制、多部门联审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管机制。(198字)

关于浙江高创绿能科技公司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年产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节能降碳报告基本情况的公示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9 05:50:35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