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
从2014年开始,我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总书记陆续赴云南、延安等地考察,明确了至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人口的目标,并发表了相关讲话,提出了扶贫工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的4项原则,进一步坚定信心、找对路子,坚持苦干实干,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加快发展。
二、陆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光伏扶贫技术模式。
各省区扶贫办和能源主管部门逐步对本地贫困人口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国家层面将根据不同类型贫困地区特点,研究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技术模式。
三、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
目前各试点省区已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提出了拟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县名单,2014年3月中至月底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将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和专家对试点省区进行技术指导工作,促进试点省区完善本省区及试点县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国家层面逐步明晰财税等支持政策,将综合考虑各试点县的实际应用条件、目前工作开展进展和深度、对国家和地方资金支持的需求或配套政策等,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扶贫和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原则,推进各方面条件落实、具备可操作性的试点县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工作。
四、逐层深化光伏扶贫工作保障措施。
试点省区实施方案修订稿即将发布,有关技术支持单位还将尽快组织完善相关规划方法和技术标准,配合提出光伏扶贫投资、建设、产品等原则性要求,逐步开展有关培训,确保光伏扶贫工程的质量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