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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 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发表于:2015-01-12 00:00:00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格

《深圳市新能源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在线填报后打印盖章)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编辑目录,标注页码)

报告应按以下格式编写:

1.项目摘要

2.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3.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1)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2)技术发展的比较

(3)产业上、中、下游发展情况

(4)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技术难点

(5)项目已有的技术基础

(6)项目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7)市场分析。

4.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工程实验室拟突破的技术方向

(2)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工程实验室的近期和中期目标(对照本项扶持计划第一条支持领域所列新能源产业工程实验室主要任务,逐一提出建设期内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5.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项目法人单位概况

(2)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

(4)运行和管理机制

6.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2)项目招标内容

7.节能及环境影响

(1)节能分析

(2)环境影响评价

8.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1)建设周期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9.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建设投资估算

(3)分年投资计划表

(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5)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补助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项目总投资需列出固定资产投资(仪器设备及软硬件购置、工程建设等)、铺底流动资金等明细。资金使用方案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数量、参考单价、是否已购等)以及土建、流动资金等资金用途(设备购置清单格式详见通知附件4)。该清单将作为核拨申请资金的依据。

10.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11.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2)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

(3)其它风险

12.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13.相关文件所要求的附件、附图、附表,其中附件还应包括(需列出附件目录,标注页码):

(1)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还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2)项目建设场地产权证明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租赁合同;

(3)具有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上年度会计报表;

(7)项目单位近三年新能源领域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8)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落实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项目资本金、贷款意向书或承诺函、银行授信及贷款合同等材料);

(9)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的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或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通知书等);

(10)深圳市新能源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11)申报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备案)意见;

(12)申请联合组建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13) 申报项目建设管理承诺函;

(14)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中,(1)-(14)条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企业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提交。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验原件,需保密的材料请一并注明。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新能源产业工程实验室实行运行情况年报制度和评价制度。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时将年度运行总结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可研基础设施与条件运行状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技术研发重大进展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和建议等。

工程实验室实行优胜劣汰运行评价管理机制。对不合格的工程实验室将予以撤销。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相关批复实施工程实验室建设。待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对工程实验室进行命名。

(三)对于拟申请建设新能源产业工程实验室但不需要补助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参照资金申请报告的有关要求提出申请报告。市发改委将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程序与同领域的其他项目一并进行审理,择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并命名。

(四)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的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政府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一经发现,市发展改革委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扩展阅读: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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