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光伏“双反”还未解决,来自加拿大的光伏 “双反”又来袭。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宣布,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反补贴、反倾销”调查。
美国对华光伏“双反”将在12月11日终裁。此外,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12月5日宣布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薄膜太阳能产品进行反补贴、反倾销调查。按照加拿大对华光伏企业的“双反”计划,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在2015年2月3日前核实是否来自中国的企业有低价倾销或享受补贴,并将于2015年3月5日进行初步裁决。
而屡遭“双反”的原因值得我们思考。
加拿大对中国光伏提起双反
提起“双反”调查的企业,是加拿大的光伏生产商Eclipsall Energy Corporation, Heliene Inc.,Silfab ontario Inc.和Solgate Inc.(下称“申请人”),他们在今年10月1日代表加拿大光伏组件和层压件生产商,向CBSA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这两类产品启动“双反”调查。被调查产品是: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光伏组件和层压件,包括其他共同运输或包装的层压件;由非晶硅、碲化镉或铜铟镓硒制造的薄膜晶体硅产品。为何中国光伏屡遭“劫难”
申请人指控的反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被调查的补贴项目内容包括:特殊经济区优惠性补贴项目、贷款类项目、拨款类项目、所得税项目、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的关税增值税减免项目、政府低于公平市场价格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包括多晶硅、铝型材、电、太阳能玻璃等)、土地使用费减免、高于公平市场的价格向国有企业销售货物等。
申请人要求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理由是,因中国的补贴和倾销,导致加拿大企业损失和失去市场份额,减少就业、破产或倒闭。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在2015年2月3日前核实上述情况,于2015年3月5日进行初裁。
一位行业分析师表示,虽然中国企业对加拿大地区的光伏出口量并不是最大的,但加拿大和美国等进行的“双反”行为,会直接影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光伏出口政策,有可能会对中国进行较大的限制措施。“不排除日本、泰国和南非等国家效仿,这些国家一旦出台较多的或者特殊的出口限制措施,中国企业有可能会猝不及防。”
美国对华光伏“双反”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中美“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相关调查已进入“终结”阶段,其已于10月14日重新展开相关的问卷调查,此后将举办公听会等必要程序,美国商务部预计于2014年12月11日公布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的终裁结果。为何中国光伏屡遭“劫难”
此次双反调查并不是美国对我国发起的第一轮光伏产品“双反”调查,早在2011年10月19日,德国光伏企业太阳能世界公司的美国分公司(Solar World)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与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美国商务部于2012年10月裁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及组件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15.97%的反补贴税;同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过此项裁定,做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