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公司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择机以公司已经建成并网的光伏电站相关权益为标的,在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范围内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合法、高效地完成该项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微博]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开展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具体事宜。
同日爱康科技公告称,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公司下属公司青海蓓翔拟对外投资建设青海蓓翔10MW光伏发电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共和四期 10MW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8500万元,投资资金来源为青海蓓翔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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