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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4日晚间,*ST超日发布公告称,“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400万元。至此,“超日债”正式宣告违约,并成为国内首例违约债券。
“超日债”成为国内首例违约的债券,这同时也宣告“中国式”刚性兑付的最为核心的领域公募债务的“零违约”被正式打破。稍早之前,“超日债”债权人已经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状告深交所和中信建投证券,不过已经被驳回起诉。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表示,“超日债”违约是公司债券市场历史上首个付息债务违约事件,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是否会由此引发局部的或系统性的风险。
他说,超日公司2010年上市,主要是从事太阳能光伏产业。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流动性都在收紧,一些行业步入下滑通道。在下滑过程当中,一些公司的现金流会受到影响。“超日债”违约是典型的市场化事件。
他表示,监管部门将继续做好分阶段的信息披露,督促发行人、承销机构共同履行债券发行过程中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同时,根据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根据债市新情况、特点,结合投资者保护意见,健全债市持有人利益的司法救济制度安排。
业界认为,“超日债”违约事件虽然短期内影响低等级融资主体的融资需求,但长期来看,信用风险定价的复位与隐性刚性兑付的破除,将有力地推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国资本市场持续壮大,为未来实体经济的发展创造多层次的融资市场环境。
原标题:超日重整松口气 光伏业重组还需加把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