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新能[2014]47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4-10-28 23:59:59
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大的情况下,在项目投资开发环节也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加强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国家能源局10月28日出台特急文件,国能新能[2014]47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国能新能[2014]47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
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个派出机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工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国务院出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等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调动了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同时,对光伏发电项目明确由升级或以下地方政府部门按备案方式管理。项目备案等管理环节的效率显着提高,为光伏发电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在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我国光伏应用在全国多个领域以多种方式全面发展,形成了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企业与个人积极投资建设的良好局面,我国光伏产业进入到了产品制造与市场应用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但是,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展的情况下,在项目投资开发环节也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加强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光伏电站的规划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具备建设光伏电站条件的地区,系统开展光伏电站建设条件调查评价和规划工作,统筹考虑太阳能资源、土地用途、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合理规划光伏电站开发布局和建设时序,优先安排结合扶贫开发、生态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等建设的具有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光伏电站项目。

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方式。各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光伏电站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特定需求等,设立相应的项目建设标准等要求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采取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置项目资源和选择项目投资主体。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

三、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下放到省级以下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的,应提出规范的备案管理要求。项目备案文件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主体、建设场址及外部建设条件等要素,针对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周期短的特点,对备案文件的有效期限以及撤销、变更的条件和流程应作明确规定。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备案文件到期后自动失效。

四、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申请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企业应以自己为主(作为控股方)投资开发为目的,能够按照规则和年度计划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对于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而是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或非法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企业,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光伏电站项目。在光伏电站前期工作中企业间正常的技术服务和商业合作应依法合规进行。出于正当理由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和转让项目资产,不能将政府备案文件及相关利益有偿转让。已班里备案手续的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投产之前,为经备案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项目实施中,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改变,应想项目备案机关提出申请,重新班里备案手续。

五、禁止各种地方保护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在配置光伏电站资源时,应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不得以各种理由限制本地区之外的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得对企业提出强行采购本地区光伏电池板等产品的要求。在配置光伏电站资源和项目备案环节,不得向企业收取国家法律法规之外的任何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想企业摊派与项目建设无关的任何费用,实行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置光伏电站资源的,不得以资源使用费等作为竞争条件。

六、严肃处理光伏光伏电站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光伏电站资源配置、项目备案和建设过程的管理,结合派出机构通报的监管信息,对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光伏电站资源配置和违规收费行为以及企业的投机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要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对更换投资主体后重新备案和变更备案的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确认不存在将备案文件有偿转让的问题。对于通过转让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企业,按照“谁备案、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加强光伏电站年度计划执行管理。国家能源局于第四季度组织编制下年度光伏电站建设指导规模,在国家能源局下达光伏电站年度指导规模后,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一个月内,确定纳入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容量和投资主体,并将相关项目信息报送国家能源局。各省(区、市)及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监督督促协调项目抓紧落实电网接入、土地使用等建设条件,项目单位要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报送项目备案机关并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原则上应在备案当年开工建设并在年内建或投产。年初确定的项目在9月底仍不能完成备案的,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可用其他等容量的项目替代该项目,被替代的项目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可纳入下年度的建设规模。

八、加强对光伏电站项目的监管。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备案、工程建设、电网接入、并网运行、全额上网、电价执行和电费结算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光伏电站建设年度计划执行、项目备案和建设进度等信息,并抄送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应定期对光伏电站开工及建设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有关情况,并抄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发现光伏电站资源配置和项目转让中的非法行为,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通报监管信息,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国家能源局

2014年10月28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0/28/207308.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500万粉丝背后的硬核实力:巨源能光伏如何玩转BIPV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8-27 09:37:25

文章介绍了邯郸市巨源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领域的实践与成果。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以产品创新与新媒体营销双轮驱动,全平台新媒体粉丝突破500万,实现线上高效获客与技术对接。其核心产品涵盖多种透光率的发电玻璃及光伏瓦,拥有80余人专业团队。文中重点列举三个代表性BIPV项目:浙江宁波的幕墙工程、山东临沂度假村屋顶项目及山西阳泉矿区改造,分别体现其在美学融合、绿电产出与传统工业绿色转型方面的综合能力。全文凸显巨源能将光伏发电从能源解决方案升级为建筑价值提升与低碳发展协同推进的实践路径。(198字)

助力农业光伏本地化实践 | 正泰新能携手Qssun Solar沙特路演圆满完成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8-27 09:20:01

正泰新能联合沙特Qssun Solar在焦夫省举办农业光伏路演,聚焦ASTRO N8 Pro与N7 Pro两大TOPCon 5.0旗舰组件,突出其高温高沙环境下的高可靠性、低LCOE与全场景适配能力,加速沙特农业能源清洁转型。

正泰新能亮相RE+ Mid-Atlantic 2026,高效光伏组件助力北美清洁能源转型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8-20 09:20:42

正泰新能亮相美国RE+ Mid-Atlantic清洁能源展,主推ASTRO高效光伏组件,凭借高效率、低衰减、优温度系数等优势,精准适配美工商业及大型地面电站需求;展会汇聚1600+专业人士,凸显美国光伏装机爆发式增长——2026年计划并网86GW,太阳能占比超50%。

光伏“涨价潮”虚实:关于话语权与生存权的博弈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7 09:19:02

本文围绕光伏行业近期出现的“涨价潮”展开深度剖析,指出当前硅料等环节的提价行为并非单纯供需反转所致,而是一场以“市场化出清”为目标的结构性博弈。文章强调,8家硅料企业联合签署《反内卷倡议书》,核心诉求并非统一抬价,而是确立“售价不低于各自完全成本”的底线规则,旨在倒逼高成本、高能耗、低现金流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作者区分了报价、成交价与趋势价,指出目前实际成交仍徘徊在3万元/吨左右,硅料市场尚处“无订单成交”状态,价格锚定尚未转化为真实交易。同时,产业链价格传导受限于终端电站收益率(IRR)这一刚性天花板,下游采购选择权实质掌握话语权。最终,涨价只是表象,真正的博弈在于企业生存权与上下游议价权的再分配,其成败取决于后续是否出现真实减产、库存下降与持续成交——这轮行情的本质,是一场迟来的、高质量的产业出清。

超760MW!中国能建新拿5大光伏项目来源:中国能建 发布时间:2026-08-10 08:46:29

中国能建近期中标或签约五大光伏及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超760兆瓦。项目涵盖江苏盐城响水160兆瓦渔光互补、安徽舒城200兆瓦地面光伏、江苏连云港青口盐场290.5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复合”、山西榆社100万千瓦风光一体化(含光伏7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以及江苏灌云400兆瓦海上光伏工程。这些项目分布于江苏、安徽、山西三省,采用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海上光伏、“风光同场”等多种开发模式,配套建设升压站、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电力主要接入区域骨干电网。建成后年均可提供清洁电量数十亿千瓦时,显著提升绿电供应能力,助力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支撑乡村振兴与低碳转型,并为海洋新能源开发提供示范样本。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阳光随行,生态扩容 | 中能创携手新吉奥,以轻量化光伏解锁房车全域离网自由来源:中能创光电科技 发布时间:2026-08-07 10:09:45

中能创与新吉奥达成战略合作,以轻刚®超轻光伏组件和航天级可卷曲太阳布两大创新技术,破解房车装车痛点,实现“遮阳棚=发电站”。双方共同推动房车离网能源系统升级,打造低碳、自给、可持续的公路旅居新范式。

自主开发新硕果!安泰新能源日本茨城光伏项目成功签约。来源:安泰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05 09:57:53

安泰新能源签约日本R公司,落地茨城县850kW光伏电站,实现日本市场开发业务里程碑突破。项目采用PPA模式,所发电力及环境价值直供终端企业,助力碳中和。双方将联合开发、持续供能,目标2030财年末建成100MW光伏装机,加速亚太低碳转型。

追光赋能乡村!华晟昆仑垂直光伏,解锁农光融合新范式来源:华晟新能源 Huasun 发布时间:2026-08-04 09:06:14

华晟新能源联合中科大打造镇江水台村农光融合标杆项目,首创垂直双面光伏组件+匀光技术,破解“争地减产”难题,实现板上高效发电、板下稳产增收。项目盘活1500亩闲置土地,带动村集体增收与村民就业,树立科技、农业、生态、富民共生新范式。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6:47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