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山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江山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龙晋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订约各方同意合作设立投资基金(建议投资基金),用于投资江山控股于中国之光伏发电站项目。
根据公告,建议投资基金之规模将介乎人民币400,000,000元至人民币600,000,000元,并将由江山控股投资51%及由龙晋海峰募集之资金投资49%。龙晋海峰将成为建议投资基金之投资管理人,而建议投资基金将投资于江山控股于中国境内之光伏发电站项目计划。建议投资基金将为期2.5年,并可予以延长。
江山控股表示,公司认为建议投资基金将有助于本集团加快建设电站投资规模,有利于本集团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