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兵团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兵团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4-10-23 10:03:29
 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兵团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兵发改能源发[2014]134号 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兵团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师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文件精神,规范兵团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兵团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4年2月28日

兵团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兵团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兵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

第三条 兵团发展改革委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兵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师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指导和规模管理

第四条 各师发展改革委在每年12月5日前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建设原则,总结本地区光伏电站项目建成投产及运行情况,编制完成包括建设规模、项目布局、电网接入、电力消纳评价和建设计划等内容的各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下一年度实施方案建议,上报兵团发展改革委。

第五条 兵团发展改革委依据兵团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给兵团的年度指导性规模,以及各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结合各师电网接入、电力消纳、光伏电站建设条件等,对各师发展改革委上报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建议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兵团下一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建议,上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复下达的兵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是兵团发展改革委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备案的依据。未纳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不能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

第七条 兵团年度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安排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的高新技术光伏发电项目;优先安排建设、运行情况良好师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支持落户兵团的光伏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在兵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以及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组织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

第三章 项目备案管理

第八条 师发展改革委负责对项目备案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向兵团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申请。
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应由具备新能源相应咨询资质单位编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及相关附件: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新设立企业而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需出具各出资方关于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项目场址或具有场址代表性的连续一年以上实测太阳能辐射数据分析和有关太阳能资源评估成果;
(四)按照“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开展的电力消纳分析成果;
(五)电网接入意见;
(六)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兵团发展改革委对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证。

第十条 光伏电站项目完成备案后,师发展改革委应指导项目单位抓紧落实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风险评估、融资贷款等各项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支持性文件后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项目备案证有效期为1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建成投产的项目,不再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文件的重要事项,包括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场址、建设规模等主要边界条件。对擅自变更主要边界条件的项目,兵团发展改革委不再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并暂停受理此类企业申请列入年度实施方案事宜。

第四章 建设与运行

第十三条 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四条 光伏电站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

第十五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29号)及新疆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和完善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审核和服务程序。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安全工作,会同电网企业积极整改项目运行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保证光伏电站项目安全和电力系统可靠运行。

第五章 产业监测与市场监督

第十七条 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完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兵团发展改革委,抄送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适时组织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通过竣工验收并投产运行1年以上的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后评价,项目单位应按照评价报告对项目设施和运行管理进行必要的改进。

第十八条 各师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每月初将上月度全师项目运行、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报送兵团发展改革委。同时,于每年7月、次年1月形成半年度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报告,报送兵团发展改革委。

第十九条 兵团发展改革委将依据各地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作为确定下一年度该师年度建设规模和布局的重要依据,对已发生明显弃光限电问题且未及时解决的师,停止该师上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对建设实施情况差的师,相应核减下年度实施方案规模指标。

第二十条 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调试和运行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设备损坏及事故,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向兵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兵团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现关键设备批量质量问题,项目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兵团发展改革委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截止本办法下发之前,兵团发展改革委已核准的项目文件等同于备案文件,备案时间按照批复日期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0/23/61439.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贵州关于《松桃县长兴2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修建性详细规划》来源:松桃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7 07:2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铜仁市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松桃县长兴2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25年8月22日经县城规委会议审查通过,并按城规委意见修改。公示期间,公众可随时查阅规划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规划将按程序报请县规委领导审批,并在获得批准后正式备案实施。松桃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3月16日

中国电建承建的坦桑尼亚首个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来源:国资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3-11 08:59:41

近日,中国电建承建的坦桑尼亚首个光伏电站——希尼安加50兆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对促进该国电力结构多元化,推进当地清洁能源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坦桑尼亚首个光伏电站项目,该工程从设计、建设到调试并网全过程备受关注。项目投产后,年均发电量约72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7万吨,可有效缓解坦桑尼亚西北部地区电力短缺问题,改善居民用电和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上海启动2026年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申报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11 08:55:46

已纳入2025年开发建设方案且未建成投运的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对不能按期核准的陆上风电和不能按期开工的光伏电站项目,各区应说明项目进度滞后原因和后续改进举措。

云南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项目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0 09:54:57

据景洪市人民政府消息,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已正式核发“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升压站)”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标志着该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已完备。根据公告,该项目主要信息如下:-项目名称: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升压站)-用地面积:6942.00平方米-建设规模:项目装机容量75MW,占地面积约2447亩,将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全部配套设施、道路。

投运!中企在南非建成的单体最大光伏电站来源:中国能建国际集团、葛洲坝电力公司 发布时间:2026-03-10 07:23:36

当地时间3月4日由中国能建国际集团、葛洲坝集团联营体承建的南非莫伊240兆瓦光伏项目正式进入商业运行阶段这是中企在南非建成的单体规模最大光伏电站标志着中南清洁能源合作再添重要成果项目坐落于南非北开普省Noorport地区,核心建设内容涵盖240兆瓦光伏发电场,以及配套的升压变电站、开关站和输电线路等全套工程设施。

漳州市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全面复工来源:漳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3-04 14:03:5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漳州市发改委紧盯节后施工黄金期,积极有序推进漳州市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复工工作,为确保2026年项目建设既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目前,漳州市集中式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项目共7个,并网容量达587MW,部分并网项目共5个,并网容量达222MW,累计并网容量达809MW,并网数量位居福建省首位,截至3月2日,18个在建项目已全部实现复工复产。

一图读懂《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来源:工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6-03-04 10:22:04

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得到完善。

山西国际能源新能源左权县5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用地公示来源: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4 09:21:38

3月2日,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政府公布山西国际能源新能源左权县5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详细规划公示。公示文件显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左权县石匣乡马家庄村,规划总用地面积9538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如下: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2、容积率:≥0.2;3、建筑系数:≥30%;4、绿地率:20%;5、建筑高度:≤15米。

光伏电站增效关键,深圳安泰科如何用科学的间距设计让“光伏+”实现双赢?来源:安泰科能源股份 发布时间:2026-03-03 15:11:09

柔性支架的前后间距设计,影响着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效益。深圳安泰科柔性支架通过科学严谨的间距设计,有效降低遮挡损耗,显著提升组件发电效率与土地利用率,同时针对“光伏+”多元场景实现精准适配,真正实现发电与产业的协同共赢。深圳安泰科以精细化设计,让每一寸土地发挥最大价值,用专业技术助力光伏项目降本增效,推动清洁能源与农业、渔业深度融合,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用地的批复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6-02-27 16:03:00

嘉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嘉兴市秀洲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4.37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4.376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