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接连出台445、450文件 规范光伏前期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4-10-15 08:36:59

近日国家能源局接连公布2份重要通知,引发光伏行业的关注。

国能新能[2014]44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针对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光伏电站利用效率,保障光伏发电有序健康发展,从光伏前期规划工作、年度规模管理引导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协调建设、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金融产品和服务、运行监管及信息统计和披露等不同阶段均提出了指导要求。针对光伏行业部分地区倒卖“路条”现象也提出明确要求: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国能监管[2014]450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提出:针对一些地区和项目存在政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措施缺失以及备案(核准)程序不透明等问题,甚至出现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的投机行为,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扰乱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现象,要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

新通知的出台,规范了光伏行业前期工作,打击了倒卖路条现象。针对前期工作,在行业中一直存在“大小路条”的说法,改为备案制后,没有了“小路条”的概念,只剩“大路条”。而目前不同省份的“大路条”基本等同于电网的并网文件或者省级备案文件等。部分的省市“大路条”的转让价格能够达到0.5元~0.8元/瓦。相比0.2元/瓦的成本,利润丰厚。因此“倒卖路条”的现象层出不穷。大量企业参与到击鼓传花的游戏中,而建设却往往落不到实处,资源被大量的浪费掉。

新通知的出台,强调了“取得备案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未开工,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可用其他等容量的项目替代”、“落实电源建设规划目标,促进新建电源项目及时投资建设”。不仅能够重重打击“路条倒卖”的现象,还可以推进行业的有序开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0/15/208241.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风、光合计362.5MW!河北省公示第2批4个绿电直连项目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04 08:31:34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8月3日公示2026年绿电直连第二批拟安排项目清单,共4个项目,总装机规模36.25万千瓦(即362.5兆瓦),其中风电9.25万千瓦、光伏27万千瓦。此次公示依据相关通知要求,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建设方案评审后形成,公示期为8月3日至7日,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此前,河北省已分两批公布39个绿电直连项目,累计规模达571.396万千瓦。本次公示项目为后续待审项目中已获评审意见和电网支持意见的部分,其余项目将视意见出具情况适时公示。

云南文山:启动290MW风、光项目优选来源:丘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09:29:37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于7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共涉及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290MW,统一划为一个标段——其中光伏项目3个、合计230MW,风电项目1个、60MW。本次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强调自愿参与、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旨在择优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新能源企业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拟配置1至2家合作单位。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成员单位须均为新能源开发企业,总数不超过3家,并需提交明确权责分工及牵头方的联合体协议书。

云南省废止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规范性文件来源:云南省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09:36:12

云南省林草局与省能源局于2026年7月22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7月29日起正式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该文件原为2021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对光伏复合项目占用林地、草地的行为设定审批条件、用地标准及监管要求。此次废止意味着云南省不再沿用该专项管理规定,相关项目涉及林草地使用的审批与监管将回归国家统一政策或适用其他现行法规。通知面向各州(市)林草局和能源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停止执行已被废止的文件,并强调其公开发布属性。此举标志着云南省在新能源用地管理方面作出政策调整,但通知本身未说明废止原因及后续替代机制。

江苏:户用整村开发、集中汇流优先并网,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来源:江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30 09:24:22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未来五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系统性路径。方案明确以园区、整村、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为重点场景,推行“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的并网模式,优先保障户用整村开发和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光伏的项目并网。目标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1.2亿千瓦,较2025年翻番;2035年进一步提升至1.6亿千瓦。方案细化了园区统一规划与绿电直供、整村连片开发与惠农收益共享、公共建筑应装尽装、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举措,并同步强化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选址规范、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备案便利化等支撑措施,旨在统筹资源开发、消纳能力与民生保障,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198字)

福建诗山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来源:诗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8:40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内蒙古启动3GW级绿电园区牵头企业竞配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9 09:16:06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启动和林格尔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竞争性优选工作,面向全国遴选一家具备大型新能源开发能力的企业,负责牵头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实施园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风电、光伏)及新型储能等一体化建设。该项目服务于国家“东数西算”战略下的算力枢纽需求,规划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逐步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配套建设多座220千伏变电站及数百公里输配电线路。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装机、增量配网或算电协同经验,且在资产管理公司中持股不得超过三分之二,确保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全部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开工,2027年底前完成主要设施并网投运。(199字)

逾期或将清退!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长期在途清理公告来源:郎溪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1:41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福建: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31:26

福建省发改委于7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有序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政策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但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项目。适用对象包括新增负荷配套新能源项目,以及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零碳园区和高耗能园区等存量负荷主体。绿电直连分为单一用户专线直供和多用户共用专线两种模式,禁止向居民和农业用电延伸,优先面向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园区及高耗能产业园。项目须由独立法人主体实施,可采用电源与负荷合资、园区管委会或单一投资方等形式;配套储能须与负荷投产节奏同步,并落实整体规划、同步投产原则,分期建设需匹配负荷增长,同时制定内部调节与应急保供预案并备案。(199字)

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4:11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安徽:新版竞价规则征求意见,工商业光伏2027年起无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8:53:29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印发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2 09:55:17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1日发布《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电网项目落地、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文件围绕规划衔接、前期审批和属地协调三大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全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纳入省级电力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项目管理,保障用地用林用草需求;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涉河、生态红线、林地、用地、压覆矿产、规划许可及环评等环节,推行联合审批、“即报即审”等机制;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市县建立协调机制,压缩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落实征地补偿,加强市政与电力设施空间衔接,并维护电网建设秩序。全文聚焦提升电网建设效率与政策协同性。(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