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有国家补贴,用不了的电还可高价出售,非常划算。”9月10日,家住兴国县潋江镇人工湖的彭建中一边在屋顶清理太阳能光伏板上的灰尘,一边高兴地说。如今,该县已有87户居民申报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
兴国县扎实实施屋顶光伏发电工程,积极引导用户进行建设申报,协调施工方为用户提供光伏电站成套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并网和售后一站式服务,让用户无忧。据了解,根据政策,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消纳模式,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可获国家可再生能源资金补贴,按发电总量计每度电补贴0.42元,用户自用后多余电量售给国家电网,每度电还可获0.48元补贴。
优惠的政策使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受到越来越多农户的青睐。截至目前,兴国县已先后实施两期屋顶光伏发电工程,其中第一批7户全部完成验收并网,第二批80户已有58户完成验收并网,并网装机容量合计227千瓦,已发放补贴资金6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