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8月14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决定自9月1日起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的受理,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为了保护我国多晶硅产业,政府采取这个手段是适当的、应该的。同时,也是针对美国通过不正当手段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进一步“双反”制裁的反制。
紧急“刹车”堵多晶硅进口漏洞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在上周四的公告中指出,2014年1月20日对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和2014年5月1日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我国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出现激增。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的报告,上半年我国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占比达到了74.2%,其中6月份单月进口量占比高达80.1%。国外多晶硅企业采取加工贸易方式规避我国对多晶硅的进口制裁,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对国内多晶硅企业造成极大压力。
随着多晶硅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比例越来越大,商务部紧急“刹车”,用暂停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的措施将加工贸易的漏洞堵住。有业内人士透露,本来商务部打算将多晶硅进口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但考虑到更改法律文件时间较长,所以提出“暂停措施”,以加快执行时间。
今年年初,商务部决定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关税,其中,对进口原产于美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53.3%-57%的反倾销税。因此,商务部“暂停措施”的出台等于制止了美国的对我国多晶硅的出口,对美国的影响最大。
为中美光伏“双反”和解留有空间
自2012年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制裁后,今年7月份,美国商务部又一次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初裁,大陆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6.33%至165.04%的临时反倾销税。预计美国商务部将于2014年12月15日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5年1月29日做出行业损害调查终裁。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此前表示,本次调查(美国反倾销初裁)在立案、初裁程序中均存在重大瑕疵。同一起诉方在第一次“双反”裁决仍处执行过程中,再次针对同一产品申请“双反”调查,在世界贸易救济调查案中实属罕见。为达到发起第二次“双反”调查的目的,美国商务部不惜改变涉案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因此造成其在立案评论、补贴初裁中均无法对涉案产品范围做出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