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光伏发电占地面积大。据初步统计,每千瓦综合占地面积约为20m2。一个容量为1万kW的光伏发电站,总占地面积约300亩,合20公顷。
其次,光伏发电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要求地形较平坦,对地形坡度有一定要求:目前云南业界基本形成如下初步共识:光伏发电站址的南向坡≤20 0,北向坡≤50,东、西向坡≤10 0。能满足上述条件且无其它限制因素的站址较少。
第三,光伏阵列下的土地要满足林业部门“保持林地的原有性质和属性”的要求,有较大的难度。
第四,每年各县、市(州)建设用地指标均由上级下达,一般为数百至数千亩不等。用地指标常常成为光伏发电项目不能开发或放缓开发进度的因素。
种种迹象表明:土地问题目前已成为发展集中式光伏发电的制约因素。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下达2014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分布式占比>80%的有山东、江苏、浙江、天津、辽宁、上海、福建、湖南和广东等九省市,分布式光伏装机占全国的比例高达62.5%。我国除西北、内蒙等地可利用沙漠等发展集中式光伏发电外,东部省市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成为主流。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以不占土地资源的屋顶光伏发电为主要型式。
我国部分省区已有分布式水上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据国外有关报导,不占土地资源的水上光伏发电产业将成为国际的“新宠”。
水上光伏发电多数以分布式开发为主,条件较好的也可采用集中式开发。
云南省河流、湖泊和水库的水域资源较丰富,发展不占土地的水上光伏发电,具有较大的潜力。本文对云南发展水上光伏发电产业问题进行初探,供同行参考。
1. 云南发展水上光伏发电的条件和前景
(1)水上光伏发电站不占用宝贵的土地、林地资源,消除了发展光伏发电的制约因素,摆脱了土地问题的困扰,是水上光伏发电最主要的优点。以建100万千瓦水上光伏发电为例,约可少占用土地2.25万亩(15km2),可减少土地占用费约9亿元(4万元/亩)。
云南省6%的国土面积为平坝,是基本农田、城市、交通枢纽等所在地,政策不允许搞光伏发电。94%的国土面积为山地和高原,除了地形、辐射条件限制外,还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界定的敏感区以及鸟类迁徙通道、特有(珍稀)植物群落、自然胜境、公益林、防护林等环境保护目标,共计数十种因素的限制。因此,可用于建光伏发电站的地址也较少。水上光伏发电不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的优点,为云南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指明出路和方向,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2)云南水域资源比较丰富。据《云南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云南省计委、云南省国土厅,2004年),全省水域面积903.46万亩,其中:湖泊水面151.95万亩,水库水面94.59万亩,池塘水面68.74万亩。以上三项水面面积315.28万亩,约合2100km2。按利用上述三项水面面积的2%、每千瓦占水面15m2(变电站、管理、生活等设施位于陆上)估算,约可建水上光伏发电容量280万kW。
随着澜沧江、金沙江等大型、特大型梯级水库先后投入运行,水库水面面积将大幅度增加,为修建更多水上光伏发电站创造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洪祖兰 张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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