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太阳能行业发展一直较为重视,联邦政府对太阳能行业的扶持主要通过税务优惠政策,包括投资税收补贴和加速折旧。税务权益融资是过去十年推动美国可再生能源行业迅速发展扩张的一个重要因素,旨在降低可再生能源电站的成本从而使其可以和传统电网的电价竞争。
引入“税务投资人”以吸纳上述税务补贴是美国可再生能源领域有特色的税务股权融资方式。根据美国总统2009年签署的经济复苏法令,税务投资人主要通过投资太阳能项目获得设备投资额30%税收抵免优惠,条件是不控制项目的股权,且被动式的太阳能系统和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不在申请范围内,设备或系统必须由纳税人本身投资建成或购入后由纳税人本身使用,设备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符合投资额税收抵免条件的纳税人如放弃使用抵免优惠,也可选择从美国财政部取得现金补助,即可再生能源1603补助,补助金相当于符合条件的设备投资额的30%。在此机制下,税务投资人不仅可通过资产或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中得到收益,还可获得联邦、州所得税扣除或抵免的收益。通常情况下,税务投资人主要是纳税大户的金融企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公共事业企业等。
此外,美国约有14个州政府实施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即要求一个地区至少有最低份额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这为可再生能源建设提供了一个保护市场。
复杂与多主体的融资渠道
在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个大型购物中心屋顶项目,布板长约115米,宽约为27米。项目收入一方面来自于与购物中心签署的购电协议的电价0.145美元/kWh,另一方面来自可再生能源分值(SERC)的转卖,约为0.33美元/kWh。电站融资来自于中方投资人、开发商和税务投资人的出资,同时还有供电商贷款和银行贷款。
开发商与税务投资人联合出资占44.8%,占资金比例最大。在投运最初的5年内,税务投资人会拥有项目公司的绝大部分权益以此来取得联邦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对冲掉税务投资人的出资后,电站股权会从税务投资人“反转”为其他出资人所有的股权。
中方投资人投资约占18.6%,5年税收优惠期满后通过税务投资人的股权“反转”获得占项目公司66%的权益。中方投资人的30%启动资金出资是撬动税务投资人投资、供电商贷款和银行贷款的前提,所有合同以此为生效条件,除了开发商少量资金同时出资外,其他资金都是在电站开工、建成后才陆续到账。这笔资金看似占比不大,但至关重要。
PSEG公司是总部设在新泽西州的大型供电商,基于配额制的要求将发放利率为11%左右的公司贷款,占融资额的19.1%。PSEG公司贷款动机在于它是最大的SREC购买者,为配额提供保底价格并承诺长期购买配额,一方面可降低项目公司的政策风险,另一方面项目公司可以用SREC偿还贷款以降低交易成本。
银行基于项目融资的申请和出资人担保,提供商业贷款占融资额的17.5%。
责任编辑:ca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