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行业研究中心:政策微调为分布式光伏保驾护航

来源:发布时间:2014-07-17 16:41:59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与开发应用,2013年6月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各地方政府也相继颁布了促进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然而,尽管政策层面的利好不断,但收益率低、融资难、屋顶难找等三大分布式光伏面临的难题依旧存在,各地分布式项目进行的也并不顺利。国家电网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并网容量为2.33GW,与年初能源局定调的14GW的年度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其中分布式光伏并网量不到0.5GW,而国家年初定的是8GW。以上数据反映分布式光伏建设现状依旧不容乐观。

鉴于此,国家能源局近期再次出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中的屋顶落实、项目融资、电网接入、备案管理和电力交易等问题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细化征求意见环节。一方面为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今年相关规划目标的实现。

意见稿中一大突破是首次提出扩大分布式光伏定义,将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土地资源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都列入分布式范畴,可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OFweek行业研究中心新能源行业高级分析师潘伟认为,一方面对于农业大棚和渔光互补项目被列入分布式范畴,说明能源局有意扩大分布式范围,为完成年度8GW的分布式目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对于废弃土地、荒山荒坡等区域,自发自用比例一般很小,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将比执行原有的分布式补贴政策收益更高一些,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积极性。


在电费结算和补贴保障方面,意见稿提出,"自发自用"比例较低、用电负荷不稳定或者光伏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无法履行能源服务合同的项目,可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光伏发电量由当地电网企业按国家规定的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全额收购,不再享受国家分布式光伏财政补贴政策,但项目单位一旦选定了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原则上不在变更。

OFweek行业研究中心新能源行业高级分析师潘伟认为,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分布式光伏发电 "自发自用"与"余量上网"两部分电价收益存在差异,并且分布式"余量上网"部分收益明显低于地面大型电站,再加上收益不稳定和商业模式不成熟等因素的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在2014年上半年进展缓慢。潘伟认为,该意见稿提议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电价补贴或标杆电价上网等方式,这将改变此前0.42元度电补贴的单一政策,增加了业主的选择权和项目收益率的确定性。在改善分布式电站的收益率及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结算和融资问题之后,分布式光伏发展将迎来新的转折点。

潘伟认为,未来光伏的发展将会是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并举,政策的微调将为分布式光伏保驾护航,分布式光伏建设有望在下半年启动。从往年的发展经验来看,下半年有望迎来地面电站项目审批、核准及建设的高峰,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也将在政策推动下逐步破冰,实现爆发式增长。

(作者系OFweek行业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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