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2014年中国国家能源局规划的14GW装机目标中6GW为地面电站,8GW为分布式项目,而截至今年6月底,上半年的累计装机量约为3GW,地面电站仍是投资热点,而分布式项目的推进速度则较为缓慢。面对过热的地面电站投资以及分布式项目面临的各种困难,国家能源局为此计划推出《关于加强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就这两份文件向各省市能源发改委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征求意见。国家能源局希望藉此推动下半年分布式的投资热情以及规范地面电站关注过度而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地面电站将被更进一步统筹规划
在《关于加强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家能源局希望加强光伏电站规划管理工作,将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筹制定全国地面电站开发规划,建立并完善电站规划滚动调整机制。全国光伏电站开发规划完成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再结合本地区电力消纳条件及电网规划、建设和运行等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光伏电站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规划内容应当包含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
在该文件中,国家能源局把大型光伏电站基地的开发规划作为未来全国电站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新疆哈密烟墩地区、宁夏吴忠盐池地区、青海海东地区、甘肃酒泉嘉峪关地区等都规划了较为集中的光伏发电产业园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开发规划,鼓励结合调节性能好的水电站等常规能源电站建设多能互补光伏电站基地。此外,该文件鼓励结合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发电基地。以哈密烟墩地区为例,其光伏产业园的电力将与风电、火电进行打捆通过当地的特高压进行输送。
针对地面电站光伏电力送出困难的现状,该文件希望电网企业能衔接电力送出工程。电网企业应按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规模和布局原则,同步确定配套电网建设的资金预算,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明确项目名单后及时安排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由于升压站、汇集站、输电线路等工程的审批和建设流程比光伏电站的建设速度要慢,“电网企业要简化内部审批程序,缩短企业内部决策流程”。各级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研究光伏电站的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总体方案,配合开展光伏电站开发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合理安排配套电网建设,落实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条件;严格按照《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光伏发电运营监管办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电网接入信息,审核设计方案、并网调试、竣工检验等环节并网服务工作。
地面电站未来将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下进行更理性的规划和发展,在电网送出能力好的地区建设大规模发电园区将成为重点,而特高压的建设也将更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