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6月3日宣布对华二次“双反”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补贴行为。此次初裁认定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对于“比上次更凶猛”的二次“双反”,河北省光伏企业从容应对。
“针对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反补贴初裁税率,公司将对正在进行的项目进行梳理,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法务总监樊振华表示,公司将做好相关的抗辩工作。
晶龙集团旗下晶澳太阳能公司则在初裁结果公布之前就已做了准备工作。晶澳太阳能公司市场部总监符森桂介绍,此前公司已在美国市场储备一定量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确保初裁至终裁期间美国市场的供应。
事实上,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此番二次“双反”则被业内认为“比上次更凶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光伏产业处于国际贸易摩擦高发期的当前,河北省光伏企业除了积极应诉之外,也逐渐积累了应对国际诉讼案的经验,使得再次面临“双反”案时可以更加从容地应对。
“亚洲以及东南亚、南非等新兴市场的崛起,正在改变河北省光伏产业的市场格局,市场多元化配置,大力拓展新兴市场,从而分担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风险是光伏企业较为普遍的选择。”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说。
英利提供的数据显示,其出口光伏产品传统市场份额正在逐步下降,新兴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其中,欧洲市场从2012年的62%下降到了2013年的30%,今年预计将控制在15%,新兴市场占比则从2012年的2%上升到了2013年的15%,今年的目标为40%。
晶澳方面也表示,出口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已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3年日本等新兴市场份额就占到了总出货量的三分之一。“如此一来,风险就不会像过去一样集中在一个‘筐’里。”符森桂说。
另一个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是,直接在海外投资建厂或者通过收并购的方式,规避反倾销风险。“我们已经着手建设在南非的太阳能组件制造基地,预计今年下半年就可以投产。”符森桂说。与晶澳一样,国内目前已有不少光伏企业意识到,今后在海外建厂或是大势所趋,提前进入有助于占得先机。
对于终裁结果,有光伏企业认为,业界希望的通过价格承诺的方式达成和解“难度很大”。但因目前仅为初裁阶段,最终的税率情况、产品范围等问题需要在后续现场核查与审查的过程中逐步明确。英利方面表示,将根据相关事项的逐步澄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积极应对。晶澳也表示,会根据终裁结果的利害程度来决定在美国市场的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