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预测落空无碍圈钱?
“这个方案的结果是流通股股东得到一点的股份,上市公司丧失了发展所需资金,唯一得利的就是阳光集团等20名股东。”一位投资者说,“如果原20名股东按承诺补偿7.31亿元,每股净资产增加约0.7元,市净率下降了0.7倍,按5月20日的股价折算每股也有约1.5元,并且能保障公司的增发计划”。
但
海润光伏称,与直接现金补偿方案相比,该方案下其他股东实际享受到的补偿金额更高,如果阳光集团拿出一定数量的股份转赠给公司其他股东,测算中小股东实际每10股只获得补偿1.11股,比预定的10股补偿1.6股少。
事实上,此番改变承诺的阳光集团,在2012年和2011年对海润光伏的业绩补偿中也施展了“空手道”。
资料表明,2012年,阳光集团等须向海润光伏补偿业绩差额5.08亿元,但在2012年年报中,资产负债率已从上年的69.11%飙升至75.28%的海润光伏,竟然做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4元,现金分红的数额高达7.67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率的36945.07%。
如此一来,包括阳光集团在内20名占股72.22%的股东,获得的现金分红约为5.54亿元,覆盖了需要支出的2012年全部业绩补偿金额,而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在巨额分红后的2013年升至80.46%。
2011年年报中,海润光伏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总额达1.45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率的36.13%,当年补偿利润差额为9689.51万元,也已完全抵消。
“海润光伏这种资本市场罕见的釜底抽薪式分红,掏空了上市公司家底,加剧了危机,却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一位市场人士表示。
资金饥渴的海润光伏因此更迫切地进行融资。2012年,海润光伏推出非公开发行47200万股的融资方案,今年3月27日进行了有效期延长。据修正后的预案,拟发行价为8.06元/股,募资380211万元。
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80%,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36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据统计,海润光伏借壳上市3年来实现的净利润为2.01亿元,仅为承诺合计数的13.07%。
“不存在这个规定处罚,而且公司董事长已经公告道歉。”海润光伏工作人员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证监会已受理,公司正在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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