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全文

来源:发布时间:2014-05-12 10:11:5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合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合肥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要求,以光伏推广应用为抓手,以光伏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光伏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规划、政策、标准、宣传四大支撑体系,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大型地面电站、光伏照明、光伏下乡、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等工程,全力创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立健全太阳能光伏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建成“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全市建成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200个以上;安装各类太阳能光伏路灯、景观灯10000套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00兆瓦以上;光伏产业产值超过300亿元,在国家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城市中位居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光伏生产、发电企业集聚地。

  二、加快光伏推广应用

(一)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本市及合作共建园区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码头和车站、保障房、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光伏发电设施。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并承担设备的运行管护,保证项目运营稳定可靠。(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实施光伏地面电站工程。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国有土地租赁等方式,在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滩涂、水面等难以开发土地,以及养殖水面等大型农业设施用地,按照特许经营等模式,建设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大型光伏电站。健全城市防灾体系,城市公园广场及附属建筑应规划建设应急光伏发电站。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停车场(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实施光伏照明工程。城区、重点镇新建公共绿地、广场、公园、景区的路灯、草坪灯、灯箱等照明设施,以及具备光照条件的城镇道路(包括交通信号灯),重点是工业园区道路、环巢湖旅游道路、景区和旅游度假区道路的照明设施,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LED综合绿色照明系统,并逐步对现有相关设施进行改造。(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四)实施光伏下乡工程。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扶贫开发,支持太阳能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相结合,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美好乡村示范点项目均要同步规划建设光伏发电或光伏与建筑一体化项目,并继续实施“乡村亮化工程”。支持建设与绿色设施农业结合的光伏生态农业大棚、养殖场等光伏项目。整合集中现有各类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建立家庭光伏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城乡建委、各县(市)区)


  三、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一)帮助光伏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与西部城市合作,帮助企业开拓西部光伏电站市场。在本地光伏发电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合肥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合肥光伏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招管局)

(二)推动光伏企业合作发展。鼓励本地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链相关企业间的生产协作配套。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原材料共同采购、企业间产能匹配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积极搭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三)大力创新融资服务。加强银企对接,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有订单、信誉好、财务状况良好的光伏生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满足新增融资需求,放宽贷款周期,不抽贷、不压贷。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光伏并网发电企业以上网电费收费权、待发放补贴,光伏生产企业以可获得电池组件、电池片、建筑光伏构件、逆变器的待发放销售补贴,作为其还款来源进行质押,先行给予贷款支持。对支持光伏生产、应用企业的银行金融机构,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给予倾斜。对银行、担保公司为光伏企业融资产生的损失,比照《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1〕184号)进行补偿。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吸引有实力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采取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四)推进光伏企业集聚发展。积极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系统集成企业、发电企业以及高效蓄能企业,并列入《合肥市重大项目招商导则》,不断完善光伏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四、推进光伏技术创新

(一)鼓励光伏产品技术研发。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材料、大型并网逆变器、高效蓄能电池、建筑光伏构件等技术攻关,推动建筑光伏蜂窝模块(BHPV)等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解决光伏应用工程中存在的系统优化集成、建筑一体化、智能并网等技术难点,提升核心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建立光伏试验和成果转化平台。依托中科院等离子所太阳能光伏电池材料研究室、合工大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等机构,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太阳能光伏公共技术试验平台。经平台孵化产生的工程技术和设备,采用首购、首台(套)方式优先用于本市光伏应用工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强光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太阳能光伏科研和产业高端人才享受我市建设人才高地有关政策。鼓励光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光伏科技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教育局)

下一页>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设立光伏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市光伏推广应用、研发及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在合肥市注册、纳税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营、光伏生产企业。

(一)支持开展光伏应用。

1.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肥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我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鼓励委托专业化公司管理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所管理的电站年发电量给予管理公司0.02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15年,其中2015年以后并网发电的项目,根据光伏市场、技术变化情况,补贴标准按照项目达到盈亏平衡的原则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光伏扶贫项目补贴。从2013年起,市、县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100个以上农村贫困户建设家庭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各县(市)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各县(市))

3.家庭光伏电站、光伏停车场(棚)项目补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企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停车场(棚)项目,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瓦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度电补贴政策。每个家庭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个企事业单位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道路和公共场所照明工程补贴。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乡村亮化工程”继续按照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渠道解决。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市、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招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1.我市光伏企业当年国内销售达到200兆瓦的电池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等生产企业,销量每增加1瓦给予光伏组件或电池片(不重复计算)0.03元、逆变器0.01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出口增量和境外办展补贴按照现行省、市外贸出口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2.以我市光伏企业为主体,在市外投资的国内光伏电站或EPC总包(承包范围包括组件)项目,且全部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0兆瓦,项目建成后,经由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同意入网意见的地面电站项目,按4万元/兆瓦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为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对光伏企业的承兑汇票贴现费用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4.鼓励光伏企业总部迁入合肥,对来肥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当年新引进的锂电池、钠硫电池和液流电池等蓄能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在按新型工业化政策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光伏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名单见附件)。

下一页>  余下全文

(二)明确职责分工。围绕光伏应用中屋顶、地面、水面资源、技术标准、项目核准、规划建设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太阳能光伏应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核准备案。

市经信委负责做好光伏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加强与供电部门协调沟通。

市农委负责光伏下乡工程,推进太阳能光伏在美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应用。

市财政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兑现。

市科技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

市城乡建委负责编制并颁布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的技术标准和相关图集,建立太阳能光伏工程标准体系,并负责在项目建设中进行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道路和公共场所光伏照明工程应用。

市国土局负责在编制供地方案时,将在达到标准的新建建筑屋顶上建设光伏电站列入供地条件。

市规划局负责将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做好符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规划条件的设置审查。

市重点工程管理局负责市本级投资新建项目的光伏设施的建设过程管理工作,建成后移交政府委托的专业化公司统一管理运营。

市招管局负责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和应用产品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引导具有实力的优秀发电企业来肥发展。

市环保局负责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服务,简化环评手续。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光伏照明工程。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在交通信号灯方面的光伏应用。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人防工程、避难场所的应急光伏发电项目。

市人才办、市教育局负责光伏人才引进、应用培养等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金融机构为光伏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

市供电公司负责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服务管理规范》,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提供便捷接入、可靠送出的网络支撑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光伏屋顶、光伏发电、光伏下乡、道路和公共场所光伏照明等应用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三)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光伏推广应用宣传和科普活动,建立一批科普基地,树立一批光伏应用典型,推广一批光伏技术和产品,提高全民对光伏等新能源的认识和应用的自觉性,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科协)

  七、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推进方案。

(二)本意见中的政策兑现实行年度集中受理,受理前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

(三)本意见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负责解释。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根据国家光伏补贴政策调整和光伏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集采托底需求分化,9月组件排产进一步下调来源:索比咨询 发布时间:2026-09-24 09:12:11

本文分析了2023年9月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供需与价格走势。受国内存量项目集中开工及大型地面电站交付带动,组件端出现阶段性补库,但整体仍面临产能过剩压力,9月排产进一步下调;海外需求分化,欧洲长单稳定,而新兴市场受贸易壁垒影响增量放缓,出口消化能力减弱。价格方面,组件价格短期弱稳,结构性分化加剧——集采放量与高效210R供应紧缺形成支撑,但分布式疲软、成本支撑不足及中标价下拉制约上行空间。硅料、硅片、电池片价格均持稳,但各自供需矛盾突出:硅料产量攀升而下游采购保守;硅片排产反增、库存累积;电池片排产分化,一体化厂商减产、专业化厂商提产。全产业链进入结构性博弈新阶段。

双强标倒逼光伏材料无卤化:无卤阻燃剂厂家兴秀成的组件周边阻燃解决方案来源:咸宁新闻 发布时间:2026-09-23 17:42:51

本文介绍了2026—2027年光伏行业阻燃标准升级背景下,无卤阻燃材料的迫切需求与技术应对路径。工信部《光伏组件安全要求》强制性国标与新版GB 8624-2025标准同步实施,首次将光伏组件纳入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明确要求接线盒、连接器、复合边框、线缆等外部聚合物部件必须满足V-1及以上阻燃等级,并通过“燃烧性能+产烟+滴落+烟气毒性”四维评价,无卤化由此成为合规底线。文章系统梳理了四大核心痛点:V-1达标与卤系禁用冲突、1500V系统对CTI≥500V的高压绝缘要求、25年户外服役下的耐候与抗析出挑战、BIPV场景的低烟无毒刚性约束。在此基础上,兴秀成公司依托磷氮系无卤阻燃技术,为四大光伏周边场景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覆盖高CTI接线盒、耐候型连接器、V-0级复合边框及低烟无卤线缆,并已通过改性塑料企业进入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供应链。全文聚焦政策驱动下的材料迭代逻辑与产业化落地路径。(198字)

荆州邮政快递业第3个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运行来源: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3 09:57:43

荆州邮件处理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7月正式并网运行,装机容量1.6兆瓦,是该市邮政快递业第三个兆瓦级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市区锣场镇,作为省际邮件枢纽和江汉平原电商物流集运中心的重点工程,于4月30日开工,投运后全市日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达960万件,年处理量35亿件,时效最快缩短6小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160万千瓦时,日均发电近4500度,可满足约500户家庭全年用电,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30万元。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将持续推广此类绿色能源应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中企在阿塞拜疆投资建设的大型光伏项目正式并网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09-23 08:55:35

由寰泰能源投资建设的阿塞拜疆戈布斯坦100兆瓦光伏电站于9月16日在巴库正式并网。该项目位于加拉达格区,安装约20万块太阳能电池板,配套建设一座110千伏升压站,年发电量预计达2亿千瓦时,可节约天然气约4500万立方米、减少碳排放约9.7万吨。作为中阿能源合作的重要成果,项目恰逢两国自2025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后务实合作深化期。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在并网仪式上肯定可再生能源合作成效,强调该领域已成为双边合作亮点,并表示欢迎更多中国企业赴阿投资绿色能源项目。此举亦契合阿方加速能源转型、提升绿色电力出口能力的国家战略。

锚定出海新标尺,通威联合编制的《一码通全球·金融助绿行——光伏组件产品数字护照(DPP)白皮书》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来源:通威股份 发布时间:2026-09-22 09:22:34

通威股份联合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发布《光伏组件产品数字护照(DPP)白皮书》,首创“金融+DPP”协同机制,系统破解欧盟ESPR等绿色贸易规则下的ESG合规、碳核算与供应链治理难题,提出“一产品一档案”落地路径与“通威实践”范式,获20余位权威专家高度评价并一致通过评审。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江苏123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09:47:46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安徽无为发布关于集中核查清理无为地区在途超一年光伏项目的公告来源: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8 14:02:09

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建投能源:截至2026年6月末并网光伏发电容量70.65万千瓦来源:互动易 发布时间:2026-09-18 08:43:35

建投能源在互动平台披露了其新能源业务进展:公司当前新能源项目以光伏发电为主,截至2026年6月末,已实现并网的光伏装机容量达70.65万千瓦;另有83.65万千瓦光伏项目处于在建阶段。关于电价政策,公司明确表示,所运营的光伏项目依据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机制电价。该回复回应了投资者对新能源布局及收益机制的关注,展现了公司在光伏领域持续扩大装机规模的发展态势,以及对地方性电价支持政策的合规应用。

苏美达能源墩头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0:59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