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制度改革
“即便*ST超日与*ST长油一样面临退市命运,但是二者还是大不相同。*ST超日上市时间很短,且处于朝阳产业,公司业绩4年之内一路下滑,让债民和股民都难以承受。”一位来自深圳的6旬债民表示。
“*ST超日债务违约是国内首例,此后随着监管部门债券保险制度的引进,相关违约或许也并不会如同媒体报道的那样频繁发生。可以说,目前正处于市场违约发生与配套制度尚未建成之间的真空期。”吴立骏分析说,“此前没有出现债务违约,不少问题都被掩盖。通过本次11超日债违约的爆发,债券发行中的不少问题或都将提上改革日程。”
比如,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权利全部落在中信建投身上,而其召开有效会议的前提是受托率必须超过50%。但从截至5月初的21.19%来看,要达到50%的比例非常困难,而个人又没有权利去参加*ST超日破产重整草案的投票;此外,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自发会议必须在超日或者中信建投相关住所处召开,这也为债权人实现权利造成很大障碍。“投入真金白银的债权人却没有任何维权途径,这说明相关制度在制定时并没有把中小债权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吴立骏说,非常希望在*ST超日破产重整之前会看到相关政策的修正与出台。
“11超日债的承销保荐人和受托管理人都为中信建投证券,这是否存在天然矛盾?”一位来自南京的65岁超日债民对记者表示,“承销保荐人负责美化公司和债券上市流通,而受托管理人又需要代表债民的利益,此前没有发生债务违约事件时没有感觉到二者立场的不同,但是在超日债事件中,越来越觉得中信建投的两种身份的潜在冲突。”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风险提示也暴露破绽。“作为债民购买债券的主要参考文件,*ST超日在募集说明书中并没有提及债券本金和利息会有损失的风险。”吴立骏表示,而金融产品中如果没有告知本金损失风险,则应该视为无风险。
记者在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中看到,与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列举了利率、流动性、偿付、资信、评级等6个方面,而发行人相关风险则包括了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风险4大类别。“正是因为对本金和利息风险没有解释,而一旦法院裁定破产重整,*ST超日债民的利息和本金损失风险又确凿无疑,因此中信建投方面或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