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能源〔2014〕8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14-05-05 13:28:43
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14〕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带动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修订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带动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年限)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2013年-2015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2013年之前投产项目和往年结转项目继续执行原扶持政策。

第三条(资金来源)

用于新能源发展专项扶持的资金,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四条(支持范围)

(一)风电

1、陆上风电项目

2、海上风电项目

(二)光伏

1、光伏电站(全额上网)

2、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包含个人光伏发电)

3、光伏项目须纳入国家年度规模计划,对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补贴的项目不再进行扶持。

(三)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新能源工程及示范项目。


第五条(支持方式)

(一)对于风电、光伏项目,根据实际产生的电量(风电按上网电量,光伏按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单个项目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陆上风电:0.1元/千瓦时

海上风电:0.2元/千瓦时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按照电量消纳用户的类别区分,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个人、学校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二)如市场成本和国家补贴政策变化较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可对年度新申请项目度电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三)其他项目的扶持方式和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已享受其他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

(一)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梳理并于每年8月底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计划报市发展改革委。扶持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应包括:计划申请项目类别、数量、基本情况和扶持金额等内容。

(二)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申报的计划进行统筹平衡,结合上海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规模计划,编制提出下一年度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于每年10月底前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申报程序)

(一)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每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投资主体应在项目投产发电后,向其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个人光伏项目采取打捆的方式,由各供电公司向项目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代为申报。

(三)区县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后,于每年4月、10月底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已列入往年专项资金支持目录的项目不需重复申报。

第八条(申报材料)

享受奖励的项目应填写申请表,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电网企业出具的电量证明文件。

第九条(项目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已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形成审核意见。项目评审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项目是否符合本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产业政策等;

(二)项目是否对推动本市新能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项目是否对促进本市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生产具有良好的带动示范效应;

(四)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五)按有关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结果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每年5月、11月底前对年度新增奖励项目目录予以公布,并抄送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市电力公司。

列入目录的项目从下一个季度开始享受奖励。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

市电力公司每季度第一个月将奖励项目的上季度实际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汇总,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将资金统一拨付给市电力公司,市电力公司应在收到财政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付给各项目投资主体。


第十二条(监督和管理)

(一)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本地区奖励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市发展改革委可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奖励项目进行抽查和后评价(具体操作办法将另行制定),对未通过检查评价的项目,将视情况停止对项目的资金扶持。

(三)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四)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截留、挪用、滞留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扶持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8年9月发布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三部委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6-10-14 09:00:23

《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电动船舶和甲醇动力船舶为重点,分阶段设定目标: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电动运输船超1000艘、甲醇动力船超100艘,建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实现规模化应用与全链条产业生态基本成型。方案聚焦多场景分类推广——电动船优先用于中短途客货运输、公务及港作船舶,甲醇船重点布局长运距、大吨级江海直达与联运航线;同步推进“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补能设施布局,完善标准规范、安全监管、技术攻关与政策保障体系,并鼓励重点区域开展先行先试。(199字)

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申报全指南:资格|规模|报价策略|风险避坑(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 号)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13 08:42:35

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号文件发布,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初始规模79.34亿千瓦时,较2025年增长58.68%,核心价格规则维持不变,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报价精度细化至0.1%,10月13日登记截止。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申报资格、报价策略及市场影响,附2025年官方结果对照,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2026 年江西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启动 40.8 亿千瓦时规模及规则深度解读(赣发改价管〔2026〕578号)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16:27:38

2026 年江西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总规模40.8亿千瓦时,光伏占比超七成,边际门槛提至60%,单项目电量比例上限75%,核心申报主体为2027年投产项目。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参数变化、申报范围及风险提示,附历史数据与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蓬勃发展的光伏产业:内蒙古能源经济转型的金太阳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8:39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华能北方公司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来源:华能北方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08 09:37:52

华能北方公司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于9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依托金桥热电厂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基础,新建总装机48万千瓦风电场,共安装72台6.7兆瓦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升压站及输电线路,接入渡口500千伏变电站。工程自2024年11月8日开工,通过智慧基建管理手段强化安全与质量管控,实现风机一次吊装成功率100%、工期提前一个月。项目年发电量约11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3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8万吨,有助于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支撑“双碳”目标及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199字)

关于浙江高创绿能科技公司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年产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节能降碳报告基本情况的公示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9 05:50:35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4 09:27:48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印度可再生能源的兴与忧:发的了电,但存不起来源:看点资讯 发布时间:2026-09-24 08:47:18

本文聚焦印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双面性”:一方面,其装机容量十年间从4吉瓦跃升至300吉瓦,2024年7月单日可再生能源发电曾覆盖超半数峰值需求,标志着清洁能源已从边缘走向电力系统核心;另一方面,输电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跨邦输电项目四分之一延误超一年,2026年一季度近三分之二的弃电量(总计300吉瓦时)源于电网容量不足。发电项目(18–24个月建成)与输电工程(受土地征用、审批协调等制约)进度失衡,叠加西北部电源集中与储能发展受阻(因电池涨价、原材料短缺及融资成本上升),正构成实现2030年500吉瓦非化石能源目标的最主要运营风险。

追光向苍穹 太空光伏拓展新能源发展空间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6-09-21 14:17:05

本文介绍了我国太空光伏技术的最新进展与发展战略。9月17日,快舟十一号火箭成功将搭载P型异质结(P-HJT)光伏组件的天仪51星、52星送入轨道,开展极端空间环境下的在轨性能验证。太空光伏作为航天器“能量心脏”,直接影响其载荷能力、寿命与组网成本。当前主流为高效率但高成本的砷化镓电池,而P-HJT等新型组件凭借抗辐照、轻量化、低成本优势正加速攻关。政策层面,《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已明确支持太空光伏场景拓展;产业端则通过联盟共建、协同研发钙钛矿叠层电池及能源系统集成技术,推动产业化落地。专家指出,尽管我国光伏产业链完备,但商业化仍面临成本控制、在轨运维等挑战,需持续强化核心技术研发与航天运力支撑。(198字)

新能源企业中,哪家虚拟电厂运营和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最全面?2026实力盘点与S级标杆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15:31:52

本文围绕2026年国内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发展现状与服务商能力评估展开,聚焦“双碳”目标下企业对一体化能源解决方案的迫切需求。文章指出,当前具备售电、光伏、储能、虚拟电厂及碳管理全链条能力且可跨省服务的供应商极为稀缺。基于资质合规、业务覆盖、全链条集成、项目实绩和数字化水平五大维度,协鑫能科获评S级(全国卓越标杆),系唯一同时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蒙西电网三大虚拟电厂准入资质的企业;其拥有自研“聚星AIVP”虚拟电厂平台和“鑫零碳”系统,实现“源-网-荷-储-碳-数-算”闭环服务,并在算电协同、AI大模型调控及AIDC智算中心赋能方面形成差异化优势。文中还提供服务商选型避坑指南,并简要对比国网综能、南网能源等A级企业短板。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