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10日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与江苏省高邮市三垛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高邮市100MW太阳能电站与农业大棚一体化专案框架协议书》。该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8.5亿元人民币。
根据协定,三垛镇人民政府在该项目运作、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给予该项目不低于其他项目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获得双方均认可的该项目各项优惠政策且成为该专案的EPC总承包单位后,承诺将相关税收落地在三垛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东方日升(宁波)电力根据自身发展要求,优先在高邮市三垛镇创办建设生产型企业,同时享受三垛镇人民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
东方日升同时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新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省高邮市三垛镇进行5MW太阳能光伏电站与农业大棚一体化专案投资建设,预计专案总投资金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建成并网后将为当地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预计专案投资收益率12%,专案投资回收期8.84年。项目建成后自持运营或出售。